爲爭遺產!屏東女控母長期服藥「遺囑多處塗改」 法官1理由確認有效

屏東溫姓女子爭遺產,質疑母長期服藥、遺囑多處遭塗改,但法官確認有效,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屏東溫姓兄妹在母親過世後因爭遺產對簿公堂,僅分到一棟房子的妹妹指控遺囑有多處增刪塗改的痕跡,加上母親長期服用安眠藥,有精神錯亂的狀況,所以主張遺囑無效,但法官認爲增刪塗改的部分並不影響遺囑整體內容,且無法確認服用舒眠藥物會導致精神錯亂,因此確認遺屬有效。

判決書指出,溫母在生前曾自書遺囑,過世後要將名下一棟位在高雄的房子分給女兒,其餘的遺產則全給兒子,對此,僅獲一棟房的溫女認爲財產分配有失公允,因此列舉各種不合理主張遺囑無效,她甚至認爲該遺囑非出自母親之手。

溫女指出,該遺囑有多處增刪塗改的痕跡,不僅未依法定方式增刪塗改,且用字遣詞與母親平時的用語不符合,且母親長期服用安眠藥,有精神錯亂的狀況,且在立遺囑的前幾天還加重劑量服用,可見母親在立遺囑時是無行爲能力的,所以該遺囑應屬無效。

但法官認爲,該遺囑增刪塗改的部分,多是筆誤或書寫錯別字改正,雖未依法定方式增刪塗改,但並不影響遺囑的整體內容,至於服藥部分,也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服用舒眠藥物會導致精神錯亂,因此確認該遺囑有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