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拖吊前廣播 新北9月開始試辦

新北市預計下半年,拖吊前會先廣播提醒。記者葉德正/攝影

雙北拖吊違停車輛時,都不會鳴笛或廣播,拖吊場可逕自拖走,新北市交通局經過研議並與拖吊廠商重新籤月後,要求業者全面安裝廣播設備,並在拖吊作業前廣播提醒,新措施將自9月起試辦一年。

新北過去曾辦過拖吊前廣播,不過因爲音量等配套問題,引發民衆不滿;不過也有許多民衆反映,違規停車被開單他們認罰,但車子常在眼前被拖走,還得搭乘數百元計程車,並支付上千元拖吊費與保管費,若能廣播提醒,可以不這麼勞民傷財。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表示,新北市現行拖吊作業無需鳴笛或廣播,考量增設廣播機制是希望藉由民衆主動配合加速排除違停。

許芫綺指出,爲避免干擾周邊住戶作息,併兼顧安全與秩序,「拖吊前廣播」作業時間僅容許每日9時-12時、14時-19時的兩個時段。

不過攸關行人安全地點,於鄰近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以及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以及公車停靠區前、後10公尺、並排停車或交叉路口10公尺內違停車輛,則一律不廣播迅即拖吊。

交通局表示,「拖吊前廣播」是提醒與輔助措施,並非執法必要程序,違規停車舉發及拖吊,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 56 條規定辦理,試辦期間會持續蒐集各方意見,力求在減少違停、維護交通順暢與民衆權益間取得最佳平衡。

交通局也呼籲,避免愛車被拖吊,還是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違規停車,方爲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