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拖吊前先廣播 警憂執法更難
新北市預計下半年開始,拖吊前會先廣播提醒。(蘆洲警分局提供/張鎧乙新北傳真)
新北市交通局今年與拖吊業者重新簽訂合約,研議未來拖吊車必須安裝廣播設備,已完成第1次研商,預計下半年正式上路。此舉被部分民衆視爲「貼心措施」,但資深警坦言,廣播恐使違停者僥倖期待「跑得快就不用被拖」,加劇執法人力負擔。議員則促市府應檢討道路畫紅線現況。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表示,新的拖吊合約給業者6個月籌備期,期間將與警察局及業者討論廣播內容、音量、範圍與時間,並會參考其他縣市經驗。
許芫綺說,該措施旨在提升程序透明度,避免民衆抱怨「車輛一轉眼就被拖走」,對於可能產生的噪音,或在交通繁忙路段所引起的擾民情況,將持續蒐集意見,並透過第2次研商進一步釐清,務必讓全市29區執行方式保持一致性。
蕭姓資深警員直言,執行違停取締已十分繁複,若再加入「廣播通知」的環節,恐讓部分駕駛人心存「先違停再跑出來」的僥倖,導致交通壅塞情形更加嚴重。他質疑,既然紅線本就是禁止停車區域,若官方還要透過廣播來提醒車主移車,形同鼓勵「先違停、後快跑」,反而矛盾了初衷。
民進黨議員李宇翔指出,拖吊前廣播並非重點,關鍵是市府應檢討道路畫紅線現況。他舉例,計程車司機、物流人員或家長臨時接送孩子,往往苦無合適停車空間,只能違規停在紅線處「快上下」,自然衍生大量檢舉及拖吊糾紛。交通局應先檢討「能停的地方」,否則執法只會在「紅線密佈」與「民衆需求」間拉扯。
國民黨議員王威元則認爲,若能先行「廣播讀秒」,對被拖吊的車主來說是一種人性化提醒,但仍需注意音量及時段,避免影響住戶安寧。此外,新北市僅有7座拖吊合作場,導致不少民衆被拖吊後,得繞遠路奔波取車,費時費錢又相當不便,呼籲市府應考量各行政區的實際需求,讓民衆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