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前廣播 新北9月試辦
新北市交通局今年與拖吊業者重新簽訂合約,規定拖吊車全面安裝廣播設備,並在拖吊作業前廣播提醒。(新北交通局提供/高鈞麟新北傳真)
新北市交通局今年與拖吊業者重新簽訂合約,規定拖吊車全面安裝廣播設備,並在拖吊作業前廣播提醒,「拖吊前廣播」將自9月起試辦1年。交通局說,「拖吊前廣播」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7時的2個時段,目的是提醒與輔助措施,並非執法必要程序,但學校、醫院周邊10公尺內則不廣播立即拖吊。
過去,新北市交通局拖吊違停車輛前,通常以廣播通知車主儘速移車,避免愛車遭拖吊,但廣播聲量擾民,因此取消拖吊前廣播通知。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表示,增設廣播機制是希望藉民衆主動配合加速排除違停;爲避免干擾周邊住戶作息,併兼顧安全與秩序,「拖吊前廣播」作業時間僅容許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7時的2個時段。
許芫綺說,當警方發現車主有違停事實,即開單告發,並以國、臺語各廣播1次,通知車主移車,2輪廣播結束,車主未現身移車,則立即拖吊,但若車主及時出現,僅開單不拖吊。
交通局說,凡攸關行人安全地點,於鄰近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以及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以及公車停靠區前、後10公尺、並排停車或交叉路口10公尺內違停車輛,則一律不廣播立即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