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康藥業: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6月27日晚間,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維康藥業,300878.SZ)公告,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涉嫌違法事實如下:維康藥業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維康藥業可轉債募集說明書不準確、不完整。浙江證監局擬決定: 對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劉忠良給予警告,並處以700萬元罰款,其中作爲實際控制人處以500萬元罰款,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0萬元罰款; 對盧衛芳給予警告,並處以120萬元罰款; 對孔曉霞、王靜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80萬元罰款; 對吳建明、朱婷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