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裝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被處以850萬元罰款
新京報訊(記者張潔)3月24日,新京報記者從深圳市中裝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中裝”)公告獲悉,ST中裝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深圳證監局調查完畢,深圳證監局依法擬對ST中裝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ST中裝及其子公司將部分內部承包項目按自營項目覈算,導致2017年至2021年虛增利潤,相關年度報告等存在虛假記載。深圳證監局擬對ST中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5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及禁入措施。
經查明,ST中裝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裝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將部分內部承包項目按照自營項目進行覈算,導致少記成本、虛增利潤。2017年至2021年,ST中裝虛增利潤金額分別爲1833.44萬元、1292.45萬元、4398.64萬元、1302.19萬元、1610.39萬元,分別佔公司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9.06%、5.26%、14.74%、3.91%、8.88%,導致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ST中裝披露的多份發行文件,引用了上述相關年度財務數據。深圳證監局認爲,ST中裝上述行爲涉嫌違反相關規定,構成違法行爲。考慮ST中裝相關年度報告及發行文件虛假記載的時間、金額,同時結合其違法行爲跨越新舊《證券法》、主動進行會計差錯更正等情節,深圳證監局依法確定量罰幅度。
公告顯示,莊重系ST中裝實際控制人之一,時任ST中裝董事長,爲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其同意公司引入內部承包模式並制定相關規章及細則,未能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內部承包項目財務覈算情況準確完整,保證ST中裝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以及2019年可轉債發行文件、2020年股份發行文件、2021年可轉債發行文件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另外,莊展諾系ST中裝實際控制人之一,時任ST中裝董事兼總裁,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直接管理成本控制部、財務管理中心等部門,決策同意內部承包項目的錯誤覈算方式,導致上述違法行爲的發生,保證ST中裝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以及2019年可轉債發行文件、2020年股份發行文件、2021年可轉債發行文件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真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擬決定對ST中裝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50萬元罰款;對莊重、莊展諾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400萬元罰款等。鑑於當事人莊重、莊展諾的違法行爲情節嚴重,依據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擬決定對莊重、莊展諾分別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編輯 王琳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