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無帽女遭攔!拒簽單還咬傷警大腿「下場曝光」

43歲陳姓女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不滿警察開單竟咬傷警察。(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陳女拒絕籤舉發單又大聲咆哮,還徒手攻擊及咬傷員警,警方依法當場逮捕。(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針對同仁執勤受傷一節,左營警分局長謝承甫已於第一時間表達慰問,並核予公傷假,協助員警返家休養,期盼其早日康復、重返崗位。

高雄左營區15日發生女子咬傷警察案,下午4時許,43歲陳姓女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左營分局左營派出所員警見狀予以攔查,並依法制單舉發,未料陳女情緒激動,拒絕籤舉發單又大聲咆哮,還徒手攻擊及咬傷員警,警方依法當場逮捕,詢後以違反《刑法》妨害公務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15日下午,陳姓女子騎機車在左營大路與實踐路口,因爲違規未戴安全帽被警方攔下,看到警察要對她開單,她情緒失控,不僅刻意站在員警前方阻擋去路,甚至徒手攻擊、咬傷員警,已涉妨害公務之虞。

警方依法將陳女當場逮捕,詢後以違反《刑法》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強調,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遭受強暴或脅迫者,依《刑法》第135條規定,行爲人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另針對此案員警依法舉發交通違規過程中遭受咬傷,左營分局秉持嚴正執法立場,依法逮捕犯嫌,並全力捍衛執法人員權益與尊嚴。

針對同仁執勤受傷一節,分局長謝承甫已於第一時間表達慰問,並核予公傷假,協助員警返家休養,期盼其早日康復、重返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