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騎士沒戴安全帽遭攔查 竟飆三字經還咬警!被壓制上銬
▲陳女騎車未戴安全帽遭攔查,不僅拒絕簽署罰單還罵警咬警,遭上銬逮捕。(圖/記者吳世龍翻攝,下同)
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一名43歲的陳姓女子於昨(15)日下午因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行經左營區左營大路與實踐路口被巡邏員警發現,遭員警攔下盤查。當警方依法開單告發時,陳女突然情緒激動,不僅拒籤罰單、咆哮,甚至還踹警咬警,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移送。
這起事件發生在昨日下午4時許,左營分局左營派出所孫姓員警執行巡邏,行經左營大路與實踐路口,發現陳姓女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隨即尾隨並在左營大路361巷口將其攔下,準備依法開單告發。
在告發過程中,陳女情緒突然激動,不僅拒絕簽署罰單並大聲咆哮怒罵三字經,還刻意站在員警前方阻擋去路,甚至出腳踹踢孫姓員警,被警壓制在地時,竟還徒手攻擊並咬傷孫員左大腿。過程中,連警用機車也被推倒在地。
孫員隨即呼叫線上警網支援,支援警力迅速趕抵現場,合力將陳女制伏在地並上銬逮捕。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陳女開出500元的未戴安全帽罰單。儘管孫員暫不對其提出傷害告訴,但陳女因其襲警行爲已涉嫌妨害公務,於警詢後被依刑法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員警左大腿處遭陳女咬傷。(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左營分局強調,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遭受暴力或脅迫的行爲,警方將秉持嚴正執法的立場,全力捍衛執法人員的權益與尊嚴。依據刑法第135條規定,行爲人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罰,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