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男被攔查控違反國際法規 打傷警辯正當防衛!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年輕男子小豪(化名)今年4月間行經新北市板橋區一處路口時,因違規不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被警員攔查,他竟出手攻擊警員,導致警員受傷,事後還辯稱是「正當防衛」。不過,新北地院法官並未採信小豪的說詞,日前依犯傷害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小豪違規在先,卻反控警員違法攔查,還出手襲警。(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豪今年4月間行經新北市板橋區館前東路與重慶路口,因違規穿越道路被警員攔查,他拒絕攔查並執意繼續前行,警員再度要求受檢,他竟出手攻擊警員,導致警員右側腕部擦傷、右側手部擦傷。

小豪到案之後坦承毆打警員,但辯稱自己是正當防衛。警員則表示,因爲小豪交通違規纔會將人攔停,小豪卻說他的攔查違反國際法規,堅持要離開,還又闖了一次紅燈,他再度上前攔查,並用手拉住小豪,沒想到就被打了。

新北地院法官檢視相關證據,發現警員的說詞與現場監視器畫面、警員微型錄影器錄影畫面相符,而且小豪在接受偵訊時曾被問到事發過程細節,當時他回答,「我覺得警察當下準備要把我壓在地上」、「有(還手)。但我是因爲他拉我,所以我主張正當防衛。」

法官表示,警員攔查時除了拉住小豪之外,並未做出其他攻擊行爲,小豪客觀上沒有受到不法侵害,僅因主觀認爲警員即將要將他壓制在地,便出手毆打警員,這顯然與正當防衛的要件不符。

法官指出,小豪因爲違規穿越道路被警員攔查,竟未能剋制自身情緒做出上述行爲,妨害警方公務執行,造成警員受傷,犯後仍飾詞辯稱是正當防衛,至今仍未與警員達成和解,犯後態度難認良好,最終依犯傷害罪,判處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