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違規拒收罰單還罵警「畜生」 法院價目曝光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騎士阿輝(化名)去年5月間騎車行經臺北市一處路口,因行駛於人行道上等違規行爲,被警方攔查開單,沒想到他不僅拒收,還辱罵警員「畜生」、朝地面吐口水,結果再加一罪。臺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阿輝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
▲阿輝違規在先卻拒收告發單,還辱罵警員「畜生」。(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去年5月間騎車行經臺北市民族東路一處路口,因行駛於人行道上、安全帽釦環未繫緊等違規行爲,被警員當場攔停並開單舉發,他竟心生不滿,不僅拒收告發單,還在離去之際辱罵警員「畜生」、朝路邊地面吐口水。
警員認爲人格及社會評價受到貶損,而且阿輝的行爲涉犯妨害公務,於是向警局報告偵辦。阿輝到案之後,雖然坦承有罵畜生及吐口水等行爲,但一度辯稱當時是在氣自己、罵自己,後來才改口坦承犯行。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阿輝對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員辱罵,妨害國家公務順利進行,可見法治觀念淡薄,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他終能坦承犯行,已有悔意,犯後態度尚可,最終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他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