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未扣遭攔辱警「有夠機歪」無罪 法官判決理由曝光
臺南地方法院引用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認定陳姓男子只是出於一時情緒反應辱罵警員「有夠機歪」,並未「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改判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陳姓男子去年2月騎機車行經路口時,因安全帽帽帶未扣被盧姓警員攔停,竟辱罵對方「你真的有夠機歪」,遭當場逮捕移送法辦。一審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罰金3萬元,陳男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引用憲法法庭去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認定他只是出於一時情緒反應,並未「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改判無罪,此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4年2月22日上午8點43分許,騎機車行經中西區忠義路二段、中正路口時,因安全帽帽帶未扣,被執行交通稽查勤務的盧姓警員發覺,並於忠義路二段、民權路口攔停。
不料,陳男明知盧員身穿警服,爲依法執行公務的警員,竟以「你真的有夠機歪」辱罵對方,被盧員當場逮捕帶回警所。
警詢及檢方偵查中,陳男均矢口否認有妨害公務犯行,還辯稱他沒有惡意,沒有犯法,警員不聽他的解釋,他就走到旁邊說算他倒楣,雞巴,警員站在旁邊就說錄到了,但他並非針對警員,未正面面對警員,直到臺南地檢署偵結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後,他才具狀坦承犯行,並出示與盧員籤立的和解書,但仍被臺南地方法院簡易庭判處罰金3萬元。
陳男不服上訴,臺南地院合議庭認爲,陳男遭員警攔停當下,正急着趕往醫院接送母親,緊接着又要上班;根據員警配戴的密錄器譯文顯示,陳男於辱罵前,確有高達8次向員警表達「我上班來不及了」、「你這樣會害死人」,還有高達5次表達「我老母在住院」,顯見他當時急着離去現場,已處於情緒高昂狀態,又認爲員警未聽他的解釋,一時情緒反應才脫口而出,難認其主觀上有何侮辱公務員的犯意。
合議庭表示,陳男辱罵前,已提供身分證字號供員警覈對,配合員警完成身分盤查,除後續因故以短暫言語宣泄不滿情緒外,並沒有其他積極行爲干擾員警執行勤務,有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的情形,根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陳男所爲不符妨害公務罪要件,應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