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雙黃線遭攔查!碎嘴男罵警「懶覺、超機掰」 法官判無罪

▲彰化男子違規遭警攔查,罵警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上圖爲示意照,與案件無關。(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因友人違規跨越雙黃線,遭警方攔查時口出「懶覺」、「超機掰」、「我要打你喔」,遭警方提告,林男喊冤「一時嘴快,」纔會罵警察,當時有跟對方道歉,絕沒有意圖妨害公務。彰化地方法院審結,認爲檢方證據不足,判決林無罪。

判決書指出,被告林男與林姓友人騎車時,因林漢寬跨越雙黃線違規遭警員攔查。過程中,林因質疑警方盤查,情緒失控,口出不雅惡言。警方當場將林逮捕,並依侮辱公務員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林辯稱,「當時我朋友林騎車違規,警察要盤查我,我一時嘴快罵警察,但警察把我的車子拉住後,我就下來了,我沒有要妨害公務的意思,我是鄉下人,不小心爆粗口,我有跟警察道歉。」

員警於警詢中證稱,當天是因交通違規盤查被告及其友人,2人都是分局毒品尿液採驗人口,「我將他們資料上傳給值班員警查有無依規定到驗,在我檢查林有無攜帶違禁品時,被告開始在一旁插話。」

法院參考密錄器畫面、警員證詞及林的陳述,認定林男確有口出惡言,雖然林的言語造成警員不悅,但其言論並未持續且嚴重影響警務執行,且林在警員制止後即停止。

法官認爲,被告確係因一時衝動失言,在盤查過程中失言數秒鐘,旋即遭警員制伏,斟酌被告動機、目的及全部對話內容,被告對警員陳述前揭言語行爲,雖造成警員精神上不悅,影響程度尚非重大,亦非反覆、持續出現,且被告經警員制止,隨即停止口出惡言,不影響警員執行公務。

綜合以上因素,法官認爲檢方未能提出足以證明林具有妨害公務,以及其言論足以影響公務執行的積極證據,因此判決林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