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的語助詞!男子警局前罵「幹」獲判無罪
法官認定,李男在警局門口罵「幹」的言論屬於口頭抱怨,未妨害員警執行公務,最終判決罪證不足,宣告無罪。(資料照片)
去(2024)年2月19日凌晨,高雄市1名李姓男子懷疑自己被跟蹤,到三民一警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報案,向員警報案和請教應對自保方式,但可能討論過程不愉快,李男在離開時憤怒地喊了一聲「幹」,未料卻遭5名員警強行壓制、上銬逮捕,警方以妨害公務罪將他移送法辦;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李男僅是口頭抱怨,並未影響公務執行,判決他無罪。
根據判決書,李男在派出所內曾情緒激動地表示「媽的,我不告了」,並負氣準備離開,當他還沒走出門口時,又隨口罵出一聲「幹」,員警立刻質問:「你說什麼!」,隨後5名在所內的員警一擁而上將他壓制、上銬逮捕。
遭壓制後,李男極力反抗,在派出所內疾呼「你們暴力!你們暴力!暴力!你們警察行使暴力!」並要求通知律師,員警則迴應:「請律師可以啊!你如果沒有符合法扶,你要請,你要花錢自己請律師。」李男再度強調「我出錢,我請來的我出錢,通知律師」,但警方仍遲遲未協助聯繫。
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曾喊「幹」,但強調當時只是情緒反應,並未針對任何人或意圖侮辱警方,他的律師也指出,李男報案不順利以致心情不佳,離開時脫口說出髒話,並非故意侮辱特定人士。
法院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認爲李男喊「幹」後即遭警方逮捕、上銬,期間僅要求叫律師,並無其他侮辱行爲或脫序舉動,因此法管認定,李男的言論屬於口頭抱怨,未妨害員警執行公務,最終判決罪證不足,宣告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