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空氣槍「殺傷力超標」 基隆男判1年10月+罰3萬

▲基隆男網購空氣槍,因「殺傷力超標」被判刑加罰3萬。(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胡姓男子因持有殺傷力超標的空氣槍遭判刑。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胡男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萬元。由於胡男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法院予以緩刑5年,但須履行10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胡男於2016年8月間,以5000元向不明人士購買1把仿摺疊式空氣手槍及4.5公釐鉛彈丸1盒。警方接獲線報後,於去年持搜索票前往胡男住處查扣該批物品,經刑事警察局鑑定,確認該空氣槍單位面積動能達每平方公分25.7焦耳,超過法定20焦耳標準,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胡男對持有槍枝一事坦承不諱。法官審酌該槍枝殺傷力雖超標,但數值(25.7焦耳)相較於實務常見動輒破百焦耳的案件明顯偏低,且胡男僅持有單支槍械,犯罪情節輕微,故量處上述刑度並給予緩刑。

至於同案查扣的鉛彈丸,法官認爲其口徑僅4.5公釐、單顆重量0.702公克,且未具底火裝置,純屬金屬球狀物,不具改造可能或實際殺傷力,因此判決此部分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