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糾紛引殺機!基隆男砍殺清潔員 遭判1年6月
基隆市殯葬管理所今年1月發生一起傷害案件,1名外包清潔人員遭李姓男子砍殺致傷,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處李男有期徒刑1年6月。圖爲事發時警方在現場調查採證。(讀者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今年1月21日在基隆市殯葬管理所發生一起傷害案,李姓男子誤以爲基隆殯葬管理所外包蘇姓清潔員與其交往對象過從甚密,便持刀砍殺蘇男致傷。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宣判,認爲李男觸犯《刑法》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
檢警調查指出,33歲的李男與周姓女子交往,認爲在基隆市殯葬管理所擔任外包清潔員的46歲蘇姓男子,也在追求周女。李男惡向膽邊生,今年1月21日下午,騎乘一部無牌機車赴殯葬管理所,找到蘇男,持刀向蘇男砍去,導致蘇男胸部、左肩、左肘及背部受傷。前勸架的清潔員42歲邱姓男子也遭波及被劃傷。
事發後,李男便騎車離去,經警方調閱監視器並展開搜查,迅速鎖定李男的身分,並在南榮公墓產業道路發現李男,李男見員警到場,也沒有反抗,束手就擒。警方詢後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後由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
在庭訊中,李男對於他行兇一事坦承不諱,法官認爲,李男只是因爲認爲受害人與他同時追求1名女子,爲教訓對方,便持銳器攻擊被害人胸背等重要部位,手段兇殘,足見李男不知以理性、和平與人相處,漠視他人身體權益,並破壞社會安寧秩序。
另外,李男有多次暴力犯罪前科,法官認爲李男惡性不改,而且自事發至今,李男都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其所受到的損害,認爲應給予李男嚴懲。法官在參酌在偵查及庭訊過程中,李男始終坦承罪行,尚有悔意,兼衡李男自述僅有國中肄業的智識程度、從事選物販賣機工作、已離婚、有1個未成年子女、與父親同住、經濟勉持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