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角頭「蝦米」槍殺老大判無期執行中 另持槍再判5年半罰10萬
臺南角頭蔡秉逸因4年前黑幫火併連續殺人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另因藏有改造槍彈,再被臺南地方法院判處5年半並罰1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綽號「蝦米」的臺南安平角頭蔡秉逸,4年前因幫派火併,先率手下追撞砍死仇家王重傑,再持雙槍射殺他的昔日大哥陳建文致死,2023年被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定讞。在2021年連續殺人案前,警方在蔡秉逸車行內查獲2把改造手槍及子彈,他辯稱是殺人案時未經查獲槍彈,臺南地院法官認定兩案不相干,再判他5年半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
蔡秉逸在2021年1月還涉及唐姓直播主涉及桃色糾紛,遭蔡帶小弟載到安南區堂口凌虐、拍裸照,還被脅迫簽下300萬元本票,最後支付現金60萬元才獲釋,蔡秉逸涉犯擄人勒贖罪,2024年7月底臺南高分院判刑4年8月,上訴中。
據檢警調查,2021年2月9日前,蔡秉逸將來源不明的2把改造手槍及18顆子彈,並藏放在安南區車行內的黑色提包內。當年2月9日被警方持搜索票在車行2樓浴廁內推門角落扣得該批槍彈。
案發時,蔡秉逸刻意找手下劉科南頂罪,但劉的供述與揹包內槍枝數量與實際槍枝數量不符;檢警認定該槍彈手提包是蔡所有,且手提包內有蔡的漁會存摺、印章及手機等物,劉科南獲判無罪。蔡秉逸後來纔在審理中均坦承,該批槍彈經刑事局鑑定,確認具有殺傷力。
蔡秉逸審理辯稱,該批改造手槍是他於2012年10月間取得,是持槍殺人案未經員警查獲的槍彈,應爲前案判決效力所及,而他前案非法持有槍彈行爲,當時被警方查獲時即已終止。
臺南地院合議庭認爲,蔡秉逸持有該批改造槍枝,是屬另起犯意,並非前案行爲的繼續,不能認爲同一案且事證明確,因此認定蔡秉逸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及子彈犯行,依法判刑5年半,併科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