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卓朗五年財務造假坐實,投資者向天津中院起訴索賠

記者 秦楚遠

2025年4月9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市卓朗,證券代碼:600225)發佈關於對公司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經查,退市卓朗2019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對外擔保,目前公司已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針對該虛假陳述行爲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任人方面,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張坤宇2019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22年10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2017年9月起任退市卓朗總經理,期間全面負責退市卓朗經營管理,通過其實際控制的關聯公司,策劃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戴穎 2022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代行財務總監職責,2017年9月起任退市卓朗副總經理,期間負責退市卓朗財務工作,組織財務造假資金劃轉,統籌管理關聯公司,參與退市卓朗財務造假。

虛構業務形成資金閉環,虛假記載年度報告

2019年至2023年,退市卓朗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朗發展)虛構服務器、軟件和系統集成服務銷售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卓朗發展及其子公司將虛假採購的服務器直接或經客戶銷售給關聯公司。上述交易貨物無真實來源,銷售過程無實際貨物流轉,且銷售回款來自關聯公司,最終主要來自卓朗發展,形成資金閉環。該業務無商業實質。上述虛假銷售業務導致退市卓朗2019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5年3月27日,退市卓朗便已發佈兩起訴訟公告,均爲投資者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要求公司賠償差額損失,目前案件已由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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