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法庭直播 民衆黨:蔡跳票8年
民衆黨黨團提案修《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擬推法庭直播。圖爲法院開庭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黨團提案修《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擬推法庭直播,草案已在立法院會逕付二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舉行公聽會廣邀學者討論。民衆黨團指出,前總統蔡英文2017年主持「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就決議應在1年內規畫推動法庭直播,至今「跳票」8年,難道司法無法接受公衆檢視?
民衆黨團本會期力推「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5月20日於院會逕付二讀,待召集黨團協商。修法內容包括明定侵犯隱私、財產權風險較小的法律審,應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則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等方式公開播送。
民衆黨團昨表示,今年3月民調顯示,高達75%民衆支持對「重大矚目案件」進行法庭直播,2017年蔡英文主持司改國是會議時也決議,應在1年內規畫推動法庭直播,如今立法院提出修法方向正是延續當年司法改革承諾,民進黨跳票8年還要讓人民等多久?難道是因爲賴清德總統執政下的司法,無法攤在陽光接受公衆檢視?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9日到民衆黨團說明法案,他說架1座設備要190多萬元,且司法院從事實審到法律審都全面反對直播,外界指責民衆黨設定的要件太抽象,他敞開心胸跟各界請教,請大家提出具體的修法建議。
針對外界質疑法庭直播恐花費龐大經費,白委張啓楷強調,實際開放條件非常嚴謹,僅限重大公共利益與社會矚目案件,並可由被告主動聲請或由法院因公共利益開放,且經費部分根本不如外界所稱動輒6、700億元,可善用現有資源,不應以成本爲由拖延改革。
藍委羅智強則指出,司法院說直播恐造成證人不敢作證、被告遭網路公審等,這些擔憂都要審慎看待,如果沒有足夠配套,可能讓社會弱勢者遠離司法救濟。不過,他強調,直播雖非萬能解方,但也不能讓潛在風險變成阻擋改革的藉口。
綠委陳培瑜強調,民衆黨力促「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逕付二讀,爲什麼不好好在委員會討論,得到法學專家支持再推動,如果後續白營要開失速列車往前衝,可預見最後只能在院會強行表決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