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法庭直播」引反彈 民衆黨說話了
民衆黨立委推「法庭直播」修法,引發部分法界與民團反彈,今(11日)舉辦公聽會,強調要讓陽光照進法院。(民衆黨提供)
立院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等人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針對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進行法庭直播,引發部分法官、檢察官、律師團體反彈。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1日)舉辦公聽會,民衆黨表示,法庭直播是前總統蔡英文2017年主持「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承諾,如今已跳票8年,民進黨還要讓人民等多久?難道是因爲賴政府執政下的司法,無法攤在陽光接受公衆檢視?
民衆黨11日上午於臉書發文指出,今年3月民調顯示,高達75%的民衆支持對「重大矚目案件」進行法庭直播,司法不是密室協商,人民有權知道真相,唯有讓資訊透明、過程公開,才能真正迴應人民的期待與監督。
民衆黨提及,早在2017年,由蔡英文主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就已明確決議,應在一年內規劃推動法庭直播;如今立法院提出修法方案,正是延續當時的改革承諾,迴應社會的殷切期待,「法院本就開放民衆旁聽,法庭直播更是國際趨勢,目的就是要讓無法親自到場的民衆也能瞭解審判的真實過程」。
民衆黨稱,如今包括北律公會、民間司改會、法官與檢改團體卻紛紛跳出來反對,質疑法庭可能因此變成「流量秀場」,「當年高喊改革的人,如今卻成爲擋在改革路上的力量,究竟是擔心司法公正,還是擔心被看見的真相?」真正該令人擔憂的不是法庭公開透明,而是衆多媒體名嘴與特定立場的輿論側翼,在審判尚未結束前,就以不實資訊帶風向,甚至未審先判、入人於罪,纔是對司法公信力的最大破壞。
民衆黨強調,「推動法庭直播距今已跳票8年,請問民進黨還要人民等多久?難道是因爲在賴政府執政下的司法,無法攤在陽光接受公衆檢視?」並引述臺灣陪審團協會言論,提及法庭直播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下一步,不該爲了怕曝光,就讓改革走上回頭路,更不該讓修法淪爲朝野惡鬥的工具。
民衆黨喊話,司法本應獨立、更應接受社會監督,民衆黨尊重各協會單位建議,將提出有條件、有配套、嚴謹的修法法案,在明定法律審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的方式,審慎完成立法,逐步推動法庭直播。
最後,民衆黨說,今天的公聽會是延續並落實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承諾,更是推動司法改革的關鍵時刻,民主的深化必須從透明開始,「讓陽光照進法院,讓人民看見真相,而不是讓少數人決定誰可以知道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