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城市更新,釋放房地產增長潛能丨李宇嘉專欄

李宇嘉(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

7月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持續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落實好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高質量開展城市更新。

就今年5月印發的《關於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不久前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也有最新部署。另需注意的是,會議在“宏觀政策要持續發力、適時加力”中,提出要落實落細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充分釋放政策效應。這意味着,當下政策部署力度並非不足,事實上在2024年“9·26”新一輪宏觀紓困以來,不管是利率水平、信貸投放,還是各類財政資金投放,力度是空前的。

作爲宏觀政策的一部分,房地產紓困政策也是如此。從2022年7月份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提出“保交樓、保民生”,年底推出金融十六條、“三支箭”,再到2023年底提出房企融資“白名單”,房地產風險防範已形成成熟穩定的政策體系、工作機制,且在充分實踐的基礎上總結、沉澱、推廣,成爲最大程度杜絕房屋交付風險、防範和處置企業風險的長效機制。

從2023年年中推出“認房不認貸”,到2024年“5·17”推出政策新工具,明確“消化存量房產和優化增量住房”,再到10月17日推出“四個取消、四個降低、兩個增加”,需求端紓困市場、實現“止跌回穩”的政策體系和實施路徑也已形成。總結來看,無論是風險處置和出清,還是止住房地產市場過快下跌的趨勢,政策一攬子“組合拳”的施策模式已經形成。

接下來,就是基於城市政府主體責任和因城施策的原則,將國家和各地近年來出臺的政策如何落實落細。在住房迴歸一般商品屬性、民生屬性,住房需求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需求不僅呈現差異化、個性化,而且轉向更關注住房產品的質價比(一定預算內住房產品的綜合性價比更高)而多方比選、理性下手。相應地,各地的政策思路也要向精細化轉型。

從筆者調研來看,很多地方的房地產政策落地效果還待提高。其中,既有住房產品供給效率待提升的問題,比如有的在售新房項目存在配套道路、學校、菜市場等未到位或貨不對板,甚至市政設施有明顯短板,影響購房積極性;同時,政策實施過程中多部門協同配合的程度也有待提高。比如,二手房交易“帶押過戶”,需要住建、金融、不動產三方密切配合。

再比如,剛需購置二手住房已成爲新趨勢。截至今年上半年,30個重點城市二手住房購置佔比已達到全部住房購置的65%。但對部分二手住房貸款,有的銀行給出的評估價很低,有的貸款期限很短,甚至超過一定樓齡就不提供二手住房貸款,這與剛性需求普遍轉向二手住房,“賣一買一”是普遍的改善路徑,新市民安家和老市民改善緊密結合等新趨勢不符。

因此,實現既有政策落實落細、充分見效,各地要通過高密度、高頻率的市場監測和巡查,全面評估各項已出臺政策的實施情況和堵點,從橫向部門協同配合、不留空當,縱向省市縣區部門貫徹到底、不留死角等入手,在充分掌握市場供需態勢的基礎上,真正做到因城施策。

這次會議在“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中,提出落實好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高質量開展城市更新。背後的信號意義很明顯,即重新認識城市更新之於房地產,之於城市增長動力、模式的意義。供求關係轉變、需求模式轉變,房地產的潛力也應向盤活存量要動能。也就是,存量建築、設施和土地等資源規模很大,但要隨着新產業、新業態,居民新需求而盤活。

具體來說,就是一體推進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等“四好建設”,不僅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也要推進城鎮老舊小區、危舊房、城中村改造,補上市政和“一老一小”等公服短板,增加公園綠地、體育健身、休閒遊憩等公共場所。這樣,存量物業的供給效率提高了,就能激發居民住房消費的意願,比如房屋二次裝修、房屋租賃和交易。

同時,城市更新還要創新規劃和用地政策,改造利用老舊廠房、低效樓宇、傳統商業設施等存量房屋,盤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發展文旅經濟、夜經濟、新消費、假日經濟和創業創新等新產業、新業態。有財政、貨幣政策全面傾斜的紅利,包括“四好建設”、存量盤活利用,城市更新在解決就業和激活消費的同時,也帶動存量物業價值再造,夯實了市場止跌回穩的基礎。

客觀來講,房地產市場深層次問題的出清與市場修復並非一蹴而就。但要看到,不管是從2.6億的新市民的紮根城市的需求,以及老市民的消費升級,或是核心都市圈承載力的提升,再考慮到城市更新在供給端的帶動和牽引,房地產市場韌性強、潛能大的優勢就能發揮出來。儘管新建商品房空間收窄了,但存量更新對市場及上下游的帶動,存量時代下房地產服務業特性顯現及對消費、就業的帶動,同樣彰顯其支柱產業的地位,並從基本面修復止跌回穩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