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嘉專欄丨推動城市更新,錢要“花在刀刃上”
李宇嘉(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
4月8日,財政部辦公廳、住建部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開展2025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通知》,該通知最大的看點就是,明確了中央財政支持城市更新的創新舉措——“定額補助”。根據該通知,東部、中部、西部這三大地區,每個城市可獲得的補助總額分別不超過8億元、10億元、12億元,直轄市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
本質上,這是落實2024年4月份財政部、住建部發布的財辦建〔2024〕24號文,所提出的開展城市更新示範工作的年度任務。根據24號文,從2024年開始,中央財政創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開展城市更新示範工作,即通過競爭性選拔,確定部分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開展典型示範,紮實有序推進城市更新行動,中央財政對示範城市給予定額補助。
2024年,每省(區、市)可推薦1個城市參評,首批評選15個示範城市,並按上述標準進行補助。2025年,定額補助的範圍擴大了,從2024年重點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長江經濟帶沿線大城市傾斜,擴展到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黃河、珠江等重點流域沿線大城市傾斜。城市數量也從2024年的15個增加到20個。更重要的是,中央補助資金的使用範圍也擴大了。
根據24號文的規定,中央財政的定額補助用於4項城市更新的重點工作,即統籌推進城市地下管網和綜合管廊建設、污水管網“廠網一體”建設改造、市政基礎設施補短板、老舊片區更新改造等。而且,申請成爲示範城市要具備基礎條件,比如建立了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機制,債務風險低且不得因更新而產生新的隱性負債,住建領域未出現重大生產安全或負面輿情事件。
2025年,除了上述4項城市更新的重點工作外,定額補助還可以用在城市更新機制建設相關支出,包括項目儲備和生成機制(比如城市體檢、城市更新專項規劃)、資金安排和籌措(比如財政、金融資金申請使用等相關方案、可研報告等)、用地保障和審批機制(比如存量盤活、規劃指標調整)等。可見,一些基礎性條件也需要投入資金,以使得項目能儘快推進。
筆者認爲,中央財政定額補助的範圍擴大,意在提速城市更新。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黨的二十大再次明確了這一行動,意味着城市更新已成爲新時期城市發展模式轉型,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羣衆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的新要求、更高品質生活新訴求的重要抓手。同時,更好的基礎和公服設施、城區和社區環境也是內需發力的基礎。
但是,由於近年來地方資金短缺,作爲地方資金投入的主體——專項債券在使用和償還上有平衡的硬性要求,而在一些地方,涉及到城市更新工作的各部門協作存在一定障礙,管線單位和地方政府部門的配合存在堵點,財政資金申請以項目爲單位且需要工作量方案、可行性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導致一些項目認定、推進的週期較長,資金投入力度不足等,使得這項民生工程在一些地方進度不及預期。
最典型的是,截止到2025年2000年之前建成的老舊小區項目都能實現改造開工,但完成進度不一,一些項目建設滯後,甚至中央預算內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資金撥付都受到一定影響。今年1月份召開的全國城市更新工作部署會,對推進該項民生工程做了全新部署,提出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明確資金和要素跟着項目走,統籌利用各方資金資源等等。
這意味着,不僅城市更新要全面提速,還要務實高效。從2024年的42號文及隨後的城市評選、示範項目公佈,到此次發佈的2025年度安排、資金使用範圍擴展等等,可以看出要以具體項目爲抓手、以項目落地爲導向、以統籌資源(包括各部門行政資源)爲路徑,打通項目從謀劃入庫到立項,再到推進和資金投放全過程的堵點,確保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開放40多年也是城市建設快速推進的40多年,很多城市存在基礎或市政設施的歷史欠賬或短板,比如備受關注的“裡子工程”,很多城市已進入了高度城市化時期,需要補上短板、防範隱患,也要順應百姓需要配置新基建。因此,城市更新的內容很多,以老舊小區爲例,就有基礎類(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提升類(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內容)、完善類(爲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以此來測算工作量和資金投入,會非常龐大。新時期的城市更新工作部署,強調一張藍圖繪到底、幹到底;堅持盡力而爲、量力而行,先急後緩;加強項目謀劃、常態化儲備和動態調整;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基於前期體檢發現的問題、規劃和計劃確定的項目,特別是老百姓在城區、社區生活中存在的“急難愁盼”。於是,中央財政定額補助的錢就要花在刀刃上。
也就是上述民生和公共屬性最強的四個重點領域,其目的就是通過創新財政模式,激發地方推進更新的內生動力。同時,財政部、住建部按照預算管理要求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將與財政資金撥付掛鉤。評價結果較差的城市,將視情緩撥、扣減補助。中央定額補助的投放,解決了城市更新市場化投入積極性較低、也是最棘手的部分,也爲地方和市場投入掃清了障礙。
這樣,中央財政資金髮揮了四兩撥千斤的撬動效應,並與地方財政、社會資本協同發力,形成多方資金彙集,推動城市更新可持續、能平衡的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和經驗。更重要的是,通過城市更新補齊基礎設施、市政設施短板後,將帶動數萬億元的市場投資和消費,比如老舊小區提升類、完善類改造,舊城區復興帶動消費和文旅等,這是內需的重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