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變託兒所 困局需合力破解

鄭桂靈

據《法治日報》報道,今年暑期,多地出現圖書館成“託兒所”的情況,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多位受訪家長表示,並非自己想要“添亂”,對雙職工家庭而言,圖書館是暑期最好的“放娃”地點之一。“讓孩子自己在家擔心他的安全,送去託管班動輒數千元。圖書館可以看書和自習,還有衛生間和飲用水,只要點個外賣或者帶點吃的東西孩子就能待一天。”天津市河東區一名小學生家長朱先生說。

炎炎夏日,圖書館變身“超級託兒所”的場景在全國多地輪番上演。孩子們在閱覽區追逐打鬧、垃圾隨意丟在走道的畫面,既是對公共空間管理能力的考驗,更是對社會治理智慧的叩問。當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無法滿足千萬家庭的現實需求,當商業託管機構的收費超出普通家庭承受能力,圖書館被迫成爲臨時庇護所,這既是當代都市生活的黑色幽默,更是亟待解決的民生痛點,暴露出我國普惠性托育服務的嚴重供給不足。

根據相關法律,城市圖書館的屬性是公共文化設施,其核心功能是提供公共閱讀與文化服務,並非專業的託管機構,通常沒有法定責任對進入館內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照看。某圖書館工作人員就坦言:“我們沒有執法權,只能勸導,無法強制管理。”但當出現孩子損壞展品或發生安全事故時,圖書館則往往會陷入追責困境,湖南衡陽市圖書館今年已遭遇三起家長索賠事件。這需要釐清責任邊界,走出認知誤區。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主要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承擔,即使家長將孩子“丟”給圖書館,仍需履行其法定監護義務。

平心而論,雙職工家庭將孩子安放於圖書館,確有幾分無奈。根據國家衛健委數據,我國3歲以下嬰幼兒入托率僅爲6%,遠低於國際平均水平。公立幼兒園普遍不接收3歲以下幼兒,私立托育機構收費堪比大學學費,這種供需失衡使得許多家庭陷入兩難境地。暑期託管服務的空白地帶,更是放大了這種結構性矛盾。

破解困局關鍵在於構建普惠托育體系,這需要政府、市場、社會的協同發力。據報道,杭州社區利用閒置黨羣服務中心開“四點半課堂”,南京企業工會辦“職工子女驛站”,昭通大學生志願者團隊輔導作業……這些實踐證明,多元參與能有效緩解壓力。

政府要鼓勵街道、社區積極利用閒置的活動中心等作爲託管場地,並招募志願者負責看護;中小學、幼兒園應充分利用校內資源,爲兒童提供更爲專業的託管服務;鼓勵社區居民、退休人員、全職家長、大學生志願者等在安全監管下提供就近託管服務;有條件的大中型企業可建立“職工子女託管服務站”,爲員工解除後顧之憂。政府要爲此制定相關標準和優惠政策,以確保託管質量和價格親民。

圖書館雖爲知識殿堂,本不該成爲臨時託兒所,但從保障兒童權利的角度,也要維護其平等獲取文化資源的權益。這需要重新審視兒童照護的社會屬性,將普惠托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範疇。比如設立兒童閱讀區域,制定兒童友好化規則,引導其養成良好習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