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隱私困局需法治與技防並重

近日,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通報了65款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的移動應用(APP),涉及未顯著告知隱私政策、未經用戶同意向第三方共享數據、未提供有效註銷功能等。爲何APP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現象屢禁不止?專家認爲,這與移動應用的自身特性、監管的滯後性以及企業的合規成本相關,應從監管框架、企業合規、技術防護等多維度出發,破解“隱私困局”。

隱私困局的出現,是多種因素交織的結果。隨着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廣泛應用,個人信息的收集和處理變得極爲容易。我們在享受科技帶來便利的同時,不經意間就可能泄露了自己的隱私。從網絡購物到社交娛樂,從移動支付到智能出行,姓名、身份證號、消費習慣、出行軌跡等大量個人信息,被各類平臺和企業所掌握。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驅使,利用技術手段非法獲取、買賣他人隱私信息,使得隱私泄露事件頻頻發生。同時,部分企業缺乏對用戶隱私的足夠重視和保護措施,也爲隱私泄露埋下了隱患。

法治是破解“隱私困局”的堅實基石。完善的法律法規能夠爲隱私保護,提供明確的規範和強有力的保障。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明確了個人信息的處理規則、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以及違法行爲的處罰措施。然而法律的制定只是第一步,保護用戶隱私關鍵在於嚴格執行。執法部門應加大對侵犯隱私行爲的打擊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讓法律真正成爲保護隱私的利劍。同時,司法機關也應加強對隱私案件的審理,確保公正公平,爲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濟。

此外,加大對網絡平臺和小程序管理對象的法治宣傳,在普及《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基礎上,督促平臺依法管網辦網,依法落實數據信息“誰採集誰負責”原則,強化平臺在個人數據安全保護方面的法律主體責任意識。監管部門針對小型個人信息處理者、處理敏感個人信息以及人臉識別新技術等,可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和標準等要求,從根本上落實平臺採集信息的邊界責任、信息管理安全責任和個人信息權益保護責任等,建立侵權問責、泄露隱私追責體系,從根本上規範平臺對用戶信息的採集管理行爲,杜絕非法過度採集和違法使用行爲。

技術防範則是破解“隱私困局”的有力武器。在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我們應充分利用技術手段來加強隱私保護。一方面,企業應加強技術研發,提高信息安全防護能力。採用加密技術、匿名化處理等手段,確保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建立嚴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培訓,防止內部人員泄露用戶隱私。另一方面,科研機構和技術企業,應積極研發針對隱私保護的新技術和新產品,如隱私保護軟件、區塊鏈技術等,爲用戶提供更多選擇。

破解“隱私困局”,法治與技防需共同發力。法治爲隱私保護劃定底線和邊界,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技防則爲隱私保護提供具體的手段和方法,增強隱私保護的實際效果。只有兩者有機結合,才能形成強大的合力,有效應對日益嚴峻的隱私保護挑戰。

總之,隱私保護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只有多管齊下,才能讓人們在享受科技帶來的便利的同時,個人信息安全也能得到更有力的保護。(汪昌蓮)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