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援質量解民憂
日前,新修訂的《法律援助投訴處理辦法》公佈,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辦法》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助於督促法律援助人員提升服務質量,切實以務實擔當的過硬作風解決人民羣衆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高法律援助公信力和羣衆滿意度。
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項偉大的壯舉。司法部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我國法律援助機構依託司法所、羣團組織等共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超7萬個,依託村(居)委會建立法律援助聯絡點超35萬個。2024年我國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255萬餘件,爲羣衆解答法律諮詢2600餘萬人次。覆蓋人羣之多、涵蓋範圍之全面、觸達區域之廣,居全球各國法律援助體系之首,成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進步的有力佐證。
根據我國的法律援助法規定,困難羣衆在多種情形下可獲得法律援助。困難羣衆之所以成爲法律援助的對象,就是國家爲了保證每一個羣衆都能夠平等地獲得法律服務,保障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爲此,《辦法》要求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示法律援助投訴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等信息,指定專人接待,併爲老年人、殘疾人投訴提供無障礙服務,方便羣衆通過書面、口頭或者其他適當程序投訴,最大程度便利羣衆。
根據我國的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是一項公共服務而不是有償服務,依法依規處理法律援助投訴,既是對受援人合法權益的維護,也是對公共服務供給的監督。新修訂的《辦法》擴大了投訴範圍,更好保護了羣衆合法權益。《辦法》還要求法律援助人員增強服務本領,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援助服務。我國現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8400萬人,如何滿足他們的法律需求,對法律援助人員的業務素質是一個不小的考驗。因此,《辦法》還將促進法律援助專業隊伍的建設。
我國公共法律服務常態化、精準化、多元化水平的進一步提升,將督促法律援助機構切實把好法律援助服務各環節的質量關,督促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切實守住法律援助服務的監管關,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以高質量法律援助惠民生解民憂。(作者:劉 亮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