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陽:法律援助解民憂 傾力護苗助成長

“感謝法律援助,感謝楊律師正值妻子生產,舍小家爲我可憐的孩子提供幫助,感謝您們的辛勤付出!”近日,受援人元元(化名)的母親尤某將一面印有“法律援助 心繫百姓 爲民排憂”的錦旗送至洛陽市法律援助中心,不停地表達感激之情。

受援人元元系尤某與前夫宋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抱養,其與宋某既無血緣關係也無法定收養關係。後尤某與宋某在民政部門協議離婚,並在離婚協議中對元元撫養問題進行了明確約定:元元由尤某撫養,宋某按月支付撫養費,直至元元18週歲爲止。但宋某未按照離婚協議約定支付元元的撫養費,元元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將宋某訴至法院。案件經歷多審級訴訟過程。

2024年2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受援人元元與宋某撫養費糾紛一案,指令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2024年3月1日,元元的母親尤某到洛陽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仔細瞭解案情後,得知元元系未成年人,爲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儘早實現,洛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迅速指派認真負責的河南開物律師事務所楊琦超律師爲元元再審階段的援助律師。

接受指派後,援助律師立即與元元的母親尤某進行溝通,瞭解案情細節,理清案件脈絡,把握案件事實,協助尤某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網上閱卷、明確本案爭議焦點。同時,爲調取本案一、二審訴訟過程中遺漏的部分關鍵證據,楊律師在洛陽市法律援助中心積極協調和幫助下爲受援人申請律師調查令,歷時多天完成取證。本案共經兩次開庭,數次庭前、庭後溝通。歷次開庭中,楊律師均表示在宋某對抱養明顯知情的情況下,本案應當遵循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24年7月17日,裁定撤銷本案原一、二審判決,並將本案發回原一審法院重審。

這一面錦旗不僅承載着羣衆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認可,也是一種鞭策和鼓勵,洛陽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實際行動踐行司法行政人的初心和使命,爲羣衆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增強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白瑞敏)

【編輯 瀅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