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籌組控股公司意願 企並法祭控股稅負彈性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表示,鼓勵企業成立發展產業控股公司爲一重要政策方向,修正企業併購法透過租稅措施方式,提高籌組控股公司意願。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企並法此次新增第44條之2,對於公司依企並法第29條規定,被他既存或新設公司收購爲其100%持股之子公司,該收購公司、被收購公司及其股東,符合一定要件且該收購公司經國發會認定爲「產業控股公司」,股東就讓與公司股份予該他公司作爲對價,抵繳其承購該他公司所發行新股或發起設立所需股款部分之證券交易所得,得選擇免予計入股份轉換當年度基本所得額,至實際轉讓或帳簿劃撥至開設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時,再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