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洗錢案OBU帳戶總管林揚茂羈押 天旭人資長辜淑雯容貌曝
臺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跨國洗錢案,查出主席陳志利用境外公司在臺設立OBU帳戶,將大額贓款匯入天旭國際與尼爾公司洗錢,前天發動第2波搜索,約談財務、資訊主管等8人到案,檢察官認爲尼爾總經理林揚茂、財務主管鄭巧枚、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3人,涉犯組織與洗錢罪,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稍早先裁定林楊茂羈押禁見。
此外,調查局今天也首度提訊在押的臺灣太子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國際人資長辜淑雯,釐清太子集團購買「和平大苑」豪宅的金流走向,訊後還押臺北地檢署,媒體也拍下辜淑雯清楚的容貌;至於王昱棠則是剃光頭、穿藍白拖鞋現身地檢署,相較辜淑雯的左閃右躲,王昱棠面對鏡頭表情相當自然。
林揚茂在檢方第一次搜索時,被諭令100萬元交保,專案小組清查手機等扣押物證,發現林揚茂其實是OUB帳戶總管,位階與王昱棠、辜淑雯相同,因此2度將他搜索到案。
以陳志爲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騙,在世界各地建立龐大網絡洗錢,臺灣是其一箇中繼站,陳志熟悉臺灣洗錢防制法,透過10餘間境外公司在臺設立OBU帳戶,將詐騙所得資金,以假假合約方式匯入天旭與尼爾公司,用來購買豪宅與超限量名車。
調查局發現,陳志被美英兩國聯手製裁新聞事件爆發後,林揚茂、鄭巧枚及陳麗珊等人,仍持續聽從新加坡籍「大帳房」陳秀玲指示,利用在臺空殼公司進行資金移轉,涉及隱匿資產與洗錢
據瞭解,由於OBU帳戶有不受外匯管制等優勢,陳志看準央行只有總額管制,各別公司帳戶匯款不會留下紀錄,利用此漏洞把詐騙款項匯到臺灣,由林揚茂指示陳麗珊等人籤立假合約、虛開發票作帳,營造公司之間交易假象,協助太子團大規模洗錢。
檢方前天指揮調查局發動第2波搜索,天旭國際設備主管郭正仁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太子集團旗下顥玥科技的網路博奕客服組長郭鎮誠50萬元交保、客服人員林莉庭、蔣佳衡、吳品樺,各30萬元交保。
調查局追查太子集團洗錢案,今首度提臺灣太子公司負責人訊天旭國際人王昱棠(中),王男剃光頭、穿藍白拖現身北檢。記者張宏業/攝影
臺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洗錢案,聲押禁見尼爾公司總經理林揚茂獲准。記者餘承翰/攝影
調查局追查太子集團洗錢案,今首度提訊天旭國際人資長辜淑雯(左),清楚容貌曝光。記者張宏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