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跨國洗錢…北檢追OBU帳戶 第二波聲押3臺籍幹部獲準

臺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跨國洗錢案,查出主席陳志利用境外公司在臺設立OBU帳戶,將贓款匯入天旭國際與尼爾公司洗錢,前搜索約談尼爾總經理林揚茂、財務主管鄭巧枚、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到案,檢察官謝仁豪訊後認爲3人有串滅證之虞,19日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20日晚間裁定全數羈押禁見,全案迄今羈押7人。

檢方第一波已聲押臺灣太子公司負責人王昱棠、天旭人資長辜淑雯、特助李守禮、管理超跑的邱子恩4人獲准。爲釐清太子集團購買「和平大苑」豪宅的金流,調查局20日首度提訊王昱棠與辜淑雯出庭,交叉比對供詞,訊後還押臺北看守所。

據調查,林揚茂第一次遭約談時,被檢方諭令100萬元交保,專案小組清查手機等扣押物證,發現林揚茂是OUB帳戶總管,且在美國起訴制裁陳志與親信李添後,新加坡籍大帳房陳秀玲用通訊軟體成立「滅證羣組」,指示林揚茂、鄭巧枚(綽號雪莉)、陳麗珊利用空殼公司相互移轉資金,林揚茂甚至在交保後,繼續與共犯串證,林揚茂在羣中都稱呼陳秀玲爲「Karen」,檢調因此2度拘提他到案。

以陳志爲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騙,在世界各地建立龐大網絡洗錢,臺灣是其一箇中繼站,陳志熟悉臺灣洗錢防制法,透過10餘間境外公司在臺設立OBU帳戶,將詐騙所得資金,以假假合約方式匯入天旭與尼爾公司,用來購買豪宅與超限量名車。

據瞭解,由於OBU帳戶有不受外匯管制等優勢,陳志看準央行只有總額管制,各別公司帳戶匯款不會留下紀錄,利用此漏洞把詐騙款項匯到臺灣,由林揚茂指示鄭巧枚、陳麗珊籤立假合約、虛開發票作帳,營造公司之間交易假象,協助太子團大規模洗錢。

檢方前天指揮調查局發動第2波搜索,天旭國際設備主管郭正仁5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太子集團旗下顥玥科技的網路博奕客服組長郭鎮誠50萬元交保、客服人員林莉庭、蔣佳衡、吳品樺,各30萬元交保。

檢調追查太子集團洗錢案,首度提臺灣太子公司負責人訊天旭國際人王昱棠(中)出庭。記者張宏業/攝影

調查局追查太子集團洗錢案,首度提訊天旭國際人資長辜淑雯(左)出庭。記者張宏業/攝影

臺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聲押禁見尼爾公司財務主管鄭巧枚獲准。記者餘承翰/攝影

臺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聲押禁見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獲准。記者餘承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