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合作破獲跨國運毒集團 6被告聲押獲准

基隆地檢署透過臺美合作,破獲一個跨國運毒集團,6名涉案的嫌犯均遭檢方聲押獲准。(張志康攝)

去年9月到10月間,美國洛杉磯機場及舊金山機場陸續查獲多名臺籍旅客在行李中夾藏甲基安非他命等毒品,意圖闖關。美方透過管道通報我國刑事警察局,並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基隆地檢署22日晚間,將涉案的程性嫌犯等6人,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向基隆地院聲押獲准,另一名宋姓女嫌則以2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據瞭解,這個跨國運毒集團是以程姓嫌犯爲首腦,以提供高額報酬爲誘惑,並提供免費機票、境外食宿、交通爲條例,對外招募臺灣民衆加入其跨國運毒計劃,另外陳姓、蔡姓、鄧姓、林姓等嫌犯,則是該集團的幹部,負責仲介有意運毒赴美的人士(俗稱「小鳥」),並協助小鳥們出境、交通、食宿等,或是協助處理報銷費用、支付小鳥報酬。

檢警調查,2024年9月間,這個運毒集團在招募人員後,集團成員利用商品、藥材、食品等外包裝作爲掩飾,內藏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再將這些藏毒的商品,交由小鳥夾藏在行李裡赴美意圖闖關,不料在機場遭美方查獲,其中黃姓嫌犯則是在闖關失敗後,遭美方驅逐出境回到臺灣。

基隆地檢署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照世,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霧峰分局、烏日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等單位展開調查。

21日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持基隆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5處,並指提程姓、陳姓、蔡姓、鄧姓、林姓及黃姓嫌犯等人,經檢察官復訊後,認爲6名嫌犯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運輸第二級毒品罪,由於犯罪嫌疑重大,又所犯爲最輕本刑 5 年以上犯罪,且有逃亡、 勾串共犯及湮滅證據之虞,晚間10時許,地檢署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基檢表示,同案被告宋姓女嫌雖有羈押原因,尚無羈押必要,檢察官諭知具保新臺幣25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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