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小學生黃金葛下毒案 導師漠視遭重罰10萬....校方回應了

臺中市一所國小五年級女童在2023年時,在男同學的水壺內摻入黃金葛汁,校方在女童座位下發現裝有黃金葛汁的玻璃瓶。(圖/讀者提供)

臺中1所國小2年前爆發4名女學童,因不滿男同學言行,在男童水壺內摻入黃金葛汁下毒,導致男童身體不適;涉案4名女童中有1人認錯道歉,男童家長對另3女童及家長求償百萬元,臺中地院判共同賠償6萬1800元。監院調查指出,女學生遭騷擾前嚮導師求助,卻未被理會,該師遭教育部開罰10萬元。校方表示,並未收到相關訊息。

臺中這4名五年級女學童,因不滿同班男同學的言行與騷擾,涉在2023年4月間,謀議對男同學下毒,涉案女同學將具有毒性的「黃金葛汁」在同年4月27日攜帶到學校後,摻入男童的水壺內,導致男童飲用後有嘔吐、腹瀉、嘴麻症狀。

同年5月4日,因涉案女同學見男同學飲用黃金葛汁後,未出現明顯異狀,又準備再將黃金葛汁摻入男同學的水壺內,但被其中一名女學童制止,同年月11日,因涉下毒的女同學座位底下還有裝有黃金葛汁的玻璃瓶,被毒害的男童發現後,通報校方處理。

監院調查指出,女學生因同班男同學疑有性騷擾行爲,已嚮導師求助多次,卻未被理會,導師也未進行性平通報,令男同學變本加厲,導致女學生出手教訓。

監察院調查報告直指導師處理不當,對班級學生不斷的零星衝突,未能及早介入,協助調整班級經營之作法,被記過處分,教育部因此重罰該導師10萬元,目前該師上訴中。另報告中也糾正校方應負督導不周之責。

校方指出,校方當時已將該名導師調離現職,並記過懲處;至於教育部重罰該導師10萬,校方並未收到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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