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師霸凌國中學生遭解聘!遭檢舉進國小教羽球課 校長迴應了

▲蔡姓教練(紅圈)遭解聘後仍進校園授課,人本教育基金會嚴正呼籲主管機關立即介入。(圖/記者遊瓊華翻攝)

記者遊瓊華、劉人豪/雲林報導

雲林縣西螺國中前兼任蔡姓教練,因長期體罰、霸凌學生,已於去年11月被學校調查認定並遭解聘,今年4月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也撤銷其教練資格。人本教育基金會近期接獲民衆檢舉,蔡姓教練自今年5月至今,向雲林縣某國小借用學生活動中心開設私人羽球課程,對此,校長表示場地租借者是一名林姓家長依規定承租,因家長與蔡男友好,故邀其陪同練球。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依據西螺國中校事會議調查報告,蔡姓教練長期以粗鄙言語辱罵學生,並對羽球隊學生實施多種體罰,這些行爲導致年僅12至15歲的受害學生,數十人身心遭到嚴重侵害。蔡教練的惡行,以及同案調查之廖姓教師對學生的體罰與霸凌行徑,均已被調查小組認定屬實。

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5月收到民衆檢舉,指出雲林縣某國小從五月起至今,持續將活動中心借給蔡姓教練上私人課,立即致電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反映,之後並持續追蹤;然遲至8月20日,該國小才接到縣府公文要求三日內說明。但截至8月26日晚間,民衆仍拍攝到蔡姓教練在該校活動中心授課。中山國小至今仍未回覆說明。換言之,民衆檢舉至今已逾三個月,雲林縣政府與教育部卻視若無睹、毫無作爲,對於學生安全的保障明顯失職。倘若又有學生受到傷害,請問誰要負責?

人本教育基金會呼籲教育部國教署應立即督導雲林縣政府,責令該國小停止違規出借場地。相關主管機關正視臺中無照教練虐死學童案中監察院糾正之公部門責任。全面檢討校園與社區運動場地借用機制,建立教練資格審覈與兒少保護制度。

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會再進一步深入瞭解學校處理狀況及該教練聘用情形,如不符規範,會立即處置。

該國小廖姓校長指出,上週已將情形回報給縣府,此羽球場地租借者是一名林姓家長依規定承租,且已租借約三、四年,主要是讓他的孩子練球,因家長與蔡男友好,故邀其陪同練球。蔡既非校方聘任教練,也非場地租借者,校方僅依規租給家長,並無違規承租,也無權干涉陪練者,最後處置交由縣府教育處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