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師控校方硬派任導師!健康狀況遭無視 校方迴應了

臺中市北屯區某國小罹癌音樂老師控訴學校無視其生病需請假,下學年仍調他擔任導師。(馮惠宜攝)

臺中市北屯區某國小1名音樂老師,3月間確診罹癌需接受治療,因應健康狀況,他已校方表達下學年會經常請假接受治療,並依規表達續任科任老師、不當班級導師意願;未料6月24日校方仍布達他接任四年級班級導師。他控訴學校罔顧其健康狀況與個人意願,已影響其工作權益與學生受教權。校方迴應,會盡速召開職務編排小組會議做出裁決。

該名老師任教35年,他表示,他在該校服務已24年,過往皆依照校務會議通過的《教師職務暨課務編排辦法》安排職務,該辦法中明定,如教師有生理健康因素,經醫師證明可作特殊考量。他認爲自己罹癌後請假頻繁,因此在114學年度教職意願調查表上未勾選轉任班級導師,未料仍被派擔任四年級班導,質疑學校安排未依循制度,刻意爲難。

他進一步表示,上週住院期間,教務主任曾向他表示,若想保有藝術科任職務,就必須同時帶合唱團並指導英文歌唱比賽。他質疑調查表上並未載明此2項工作爲附加條件,也曾向主任表達,自己主修聲樂,有能力擔任英文歌唱指導,但不應被強迫「二擇一」。主任卻迴應,「不是隻有一項,是兩項都要」。

他也表示,自己不是排斥擔任導師,考量該班三年級導師退休,四年級突換導師,又面臨導師可能長期請假必須請代課老師,等於是「斷頭再斷頭」對學生不好;而如他擔任科任老師,請代課老師對學生影響較小。

他也指控,學校新學期間音樂科任老師從2名縮編成1名,卻未保障資深老師續任,據悉是要透過教甄招新教師,培訓帶小朋友參加比賽的老師,這對一直以來配合學校政策的資深老師不公平。

對此,校方表示,該名老師對職務編排表達異議,依規定仍可提出正式申請,校方將盡速召開職務編排小組會議,依據《教師職務暨課務編排辦法》進行討論,並依法釐清職務安排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