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擅改志願、學生控訴慘遭公審 校方、教育局迴應了
桃園某私立高中學生反映,該校女教師疑似未經學生及家長允許,擅自調整該學生選填大學甄選入學志願,桃園市教育局、該校出面迴應。(本報資料照片)
學生團體EdYouth近日接獲桃園某私立高中學生反映,該校女教師疑似未經學生及家長允許,擅自調整該學生選填大學甄選入學志願後於系統送出,造成學生及其家長無法再做調整,影響學生升學規畫,事發後該教師更於班級羣組公審學生,造成該同學巨大的心理壓力與不適。
另該學生反應,教師早在其高二時,因其家庭環境對其出言不遜,要求其不要再化妝後到校,並出言貶低其家庭環境及家長工作,該教師甚至曾令其班上平日具妝容到校的女性同學,志願選填應選擇「美容美髮科系」等言論。遭批評嚴重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
該校方迴應,關於網傳內容經本校調查後均與事實不符,經調查結果顯示,該生志願選填系確實經本人同意才發出,非老師閱覽後擅自決定;另外有關疑似《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0條「避免性別刻板印象與歧視」規定,本校依規定完成相關通報及程序。
校方強調,該案已將調查結果已函文陳報教育局,校方持續秉持正向教育理念以及依法行政的態度,妥善處理本案。
教育局迴應,經瞭解該校過去曾發生學生忘填志願序的情事,該導師爲避免憾事重演,特於6月5日請學生到校協助其確認志願序填報作業,當日計8位學生到校完成選填志願序作業,確認方式爲由學生自備電腦且登入預排,再與導師討論,師生雙方共同確認後再送出資料,導師亦提醒學生資料送出便無法修改。
教育局表示,抽問當日來校參加志願序填報的4位學生,學生皆表示導師當天確認每位學生志願序時,皆與在場8位學生當場確認且經學生同意,且送出前導師亦提醒學生與家長討論。導師知曉後,欲聯絡事發學生及家長說明情形,但因電聯多次未能聯絡到學生及家長,因此在班級羣組留言,以期能聯繫上學生及家長。教育局將持續請學校強化親師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