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清水塌樓公告停用 住戶限期搬家

中市都發局對清水塌陷建築物公告停止使用,但開放住戶限期1個月搬家。圖/中市都發局提供

都發局限期住戶1個月內搬離該建物,預計5月1日封閉。當地原有10戶住戶,高樓層塌陷後,還有6戶須安置,社會局已媒合2戶,仍有4戶在找房子。

住戶說,當地住戶都是艱苦人,以前幾千元租金很便宜,現在市府安置期10天到期後,只剩1個月就要搬家,只好認命找房子,若找不到便宜的租屋,小孩唸書、未來該怎麼辦?

中市都發局表示,清水區中興街塌陷建築物經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三大技師公會現勘評估後,昨在現場張貼公告,通知建築物使用人及所有權人立即停止使用,限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若未依規定改善,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若擅自居住者,將開罰6萬至30萬元罰鍰。

都發局表示,頂層塌陷掉落物已大致清除完成,無立即危險,開放改善期間,住戶得進入搬離生活物品,但此案非天然災害造成,可歸責於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未善盡維管責任,不符合緊急安置在社會住宅條件,已請社會局、區公所協助住戶,儘早找到安置處所。

臺中市社會局表示,近期訪視受災戶10戶,所有權人1戶已依親,承租戶9戶中,1戶搬回彰化老家、1戶已找到新租屋處、1戶表示毋需協助;需要安置共有6戶,其中低收入戶1戶、身心障礙身分1人,符合租金補貼規定,將提供相關救助。

社會局表示,目前6戶須安置住戶中,已經媒合2戶,準備與租屋方簽約,其餘4戶持續媒合中,仲介業者以協助尋找合適的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