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塌陷大樓都發局公告停用 限期1個月搬家…有住戶無助哭

中市都發局對清水塌陷建築物公告停止使用,但開放住戶限期1個月搬家。圖/中市都發局提供

清水區中興街50年的建築物,自上週5、6層樓塌陷,臺中市都發局清理完畢後,邀集三大建築土木結構公會現勘評估後做成決議 ,認定87、89、91、93、95 號等建築物,目前因結構安全疑慮不宜再居住使用,建議後續應執行結構安全鑑定,確認安全無慮,或結構補強確保安全後,方可恢復原來使用,昨天正式公告停止使用,並開放住戶限期1個月內搬家,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

都發局表示,清水區中興街塌陷建築物經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等三大公會現勘評估後,昨日赴現場張貼公函,通知建築物各使用人及所有權人立即停止使用,限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若未依限改善,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現場張貼公函周知後,並請公所協助轉知相關使用人配合,此段期間,倘有擅自居住使用者,將依規處使用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都發局並表示,目前因頂層塌陷掉落物已經大致清除完成,已無立即危險,在開放改善期間,住戶得以入內搬離生活物品,但因此案非屬天然災害造成,爲可歸責於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未善盡維管責任,因不符緊急安置在社會住宅條件,已請社會局社工及區公所協助住戶儘早找到安置處所。

臺中市社會局近期訪視受災戶10戶,目前所有權人1戶依親,承租戶9戶中,1戶回彰化老家、1戶已經找到新租屋處、1戶表示毋需協助,尚需要協助安置計6戶,其中有低收入1戶、身心障礙身分1人,符合相關租金補貼規定,可以提供相關救助。

不少住戶指出,過去住在這裡的都是低收入戶,以前租金只要幾千塊很便宜,現在市府10天安置期後,公告後只剩1個月就要搬家,有些住戶已經認命地在找房子了,但也有在哭,不知道未來要怎麼辦;而有家人的還可以依親,也有住戶說,現在最頭痛的是,要是找不到適當的居所,小孩唸書怎麼辦。

中市都發局對清水塌陷建築物公告停止使用,但開放住戶限期1個月搬家。圖/中市都發局提供

中市都發局對清水塌陷建築物公告停止使用,但開放住戶限期1個月搬家。圖/中市都發局提供

中市都發局對清水塌陷建築物公告停止使用,但開放住戶限期1個月搬家。圖/中市都發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