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大樓無預警坍塌 「5、6樓」10戶所有權人遭重罰60萬
▲清水近50年屋齡的大樓無預警坍塌,幸好沒有釀成人員傷亡,市政府重罰所有權人。(圖/臺中市都發局提供)
記者遊瓊華/臺中報導
臺中市清水區一棟近50年大樓的5、6樓在22日凌晨無預警坍塌,所幸無造成人員傷亡。臺中市都發局表示,將針對5樓及6樓的10戶所有權人分別依法裁罰30萬元,總計共60萬元。
該棟大樓是由建商與地主合建,但因建商資金不足,大樓頂2樓還沒蓋完就落跑,導致5樓跟6樓都無完工,裸屋鋼筋、水泥外露,長期受到風吹日曬,恐是造成塌陷原因。
都發局表示,依照建築法第77條第一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若違規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今天都發局表示,5樓以及6樓各有5戶,將針對所有權人,每層樓開罰30萬元,合計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