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爛尾樓住戶安置明天到期! 返家整理哀嘆:新屋租金多兩倍
不少受災戶今天返家整理行李。(李京升攝)
徐姓住戶向老闆借車收拾行李。(李京升攝)
清水中興街爛尾樓。(李京升攝)
臺中市清水區中興街爛尾樓,日前發生5、6樓塌陷,中市都發局移除塌陷物,經3大技士公會鑑定建議不宜再居住,市府28日公告停用,並要求住戶4月底前搬遷,10戶受災戶安置期將在明天到期,不少住戶今天返家整理行李,並哀嘆租金多兩倍,但也只能配合先搬,人平安最要緊。
中市都發局日前與經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3大技師公會前往現勘,評估後認爲建築不宜居住使用,併到場張貼公告,通知建築物使用人及所有權人立即停止使用,限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若未依規定改善,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若擅自居住者,將開罰6萬至30萬元罰鍰。
因頂層塌陷掉落物已大致清除完成,無立即危險,市府今天起開放住戶返家。4樓王姓住戶表示,他與太太在此租屋10餘年,未料會發生這麼嚴重的災情,突如其來意外也讓他嚇得不敢再住。
王姓住戶說,他以每個月4千元承租,因爲明天是安置期最後1天,今天趕忙先返家收拾行李,這幾天再請搬家公司協助載運行李到新租屋處;他無奈嘆,新租屋地點每月多花費6千元租金,但經歷意外人平安就好。
3樓徐姓住戶提到,因爲母親希望常常探望孫子,所以他與太太小孩,2年前搬來這居住,今天趁着假日有空,跟公司老闆借車來搬家,目前有找到新租處,但價格也是現在兩倍,只能先度過一陣子再看看後續怎麼安排。
市府社會局指出,10戶受災戶目前都有新租房子或是依親,僅剩2戶仍未找到房子,持續媒合找適當住所;受災戶中有2戶爲弱勢可請領符合租金補貼,將提供相關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