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男師偷拍女大生裙底風光 判3月
某科技大學一名男兼任教師偷拍女學生裙底風光,遭臺中地方法院判刑3月。(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某科大1名兼任男教師在校內圖書館看到漂亮女大生,竟起色心跑到女大生對面坐下,還數次拿手機到桌下偷拍,女大生察覺有異迅速離開並報警,男師遭依妨害性隱私罪起訴,臺中地院認爲他起初矢口否認犯行,到法院第3度訊問並提示勘驗監視畫面才認罪,加上女大生不願和解,判男師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警調查,這名46歲男教師於2023年11月8日晚間到校內圖書館2樓,看到1名女大生坐在座位使用手機,竟心生歹念,坐到女生對面,把自己的手機開啓錄影模式,並伸入座位下方數次,試圖以此方式攝錄女大生裙底內褲的影像,女學生察覺有異迅速離開現場,未讓男教師得逞,並於事後向霧峰警分局報案。
警方調閱圖書館監視器,發現男教師確實頻頻拿手機到桌下,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查扣男教師手機;男師偵訊時矢口否認有妨害性隱私犯行,辯稱當時是要拿手機充電,後因注意到對面的女大生很漂亮,才從座位下方拍攝女學生臉部,他沒有必要拍攝女大生身體隱私部位。
起訴指出,經女學生指證歷歷,加上監視影像、現場照片等證物,足以證明男教師所辯顯爲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但因未成功攝錄影像,所犯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屬未遂犯,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作案拍攝手機沒收。
男教師在檢警偵訊及法院第1、2次訊問時均否認犯行,直到法院第3次提示監視器畫面勘驗才認罪;因女學生不願和解,臺中地院依妨害性隱私罪判男師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