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狠父不耐10月兒哭鬧 懸空倒吊狠塞木箱致死 檢今起訴
臺中市廖姓男子與甘姓女子是夫妻,育有一女一男,去年離婚後,子女由甘女照顧,去年8月間,二人在東區租屋處替2歲女童慶生時,廖因不滿10月大男嬰哭鬧,除對男嬰呼巴掌外,還將男嬰懸空倒吊,塞入木箱內,甚至猛力撞擊地板,甘女與女兒在房間睡覺,下午才發現男嬰已在木箱內發黑,送醫不治,臺中地檢署今偵結,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廖,移審國民法官審理。
起訴指出,廖姓男子(27歲)與甘姓女子(23歲)是夫妻,在去年6月間離婚,二人育有2歲女兒、10月大兒子,去年8月間,廖與甘女在東區租屋處替女童慶生,同年月22日凌晨,一家四口買宵夜返家後,由甘女陪女兒在房間睡覺,廖男則在客廳旁和室照顧男童。
當日凌晨4時許,廖男疑因不滿男童不斷哭鬧,廖男心生不耐,明知男嬰僅10月大,頭部尚未發育完整,且頭部爲人體當中重要器官,仍以呼巴掌、抓男嬰大腿懸空倒吊,以及將男嬰塞入木箱,逼罰站、手抓頭部猛力撞擊地板方式凌虐。
廖男犯行造成男嬰右大腿部到右膝前部,有13公分乘8公分傷勢,左大腿前部、左膝前部各一處9公分乘5公分、3.5公分乘3公分的皮下軟組織水腫,微血管瘀血。
同日下午5時許,甘女發現男童在木箱內全身發黑,無呼吸心跳,趕緊通報警消,但男嬰仍在當晚急救無效宣告不治,死因爲頭部外傷致顱內出血,並有橫紋肌溶解而死亡。
臺中地檢署今偵結,認定廖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對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等罪嫌,建請法院從重以凌虐致死罪論處,全案移審國民法官審理。
甘女在案發後曾向媒體透露,孩子都還來不及長大,甚至沒聽過兒子叫媽媽,男嬰只是因爲長牙期哭鬧,就遭前夫施暴。案發當天可能她睡太熟,並不知道前夫動手,希望前夫能好好反省,這也是他的孩子。
臺中市廖姓男子涉在去年虐死10月大兒子,臺中地檢署今偵結起訴。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