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插肛、高樓懸空」虐死2歲兒 臺南狠父二審判決出爐

2歲多的臺南市謝姓男童,2023年10月被謝姓生母及陳姓生父凌虐,經送醫急救到院前死亡。由於生父是主要凌虐者,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重判18年後,臺南高分院26日判決維持一審刑度。(本報資料照片)

2歲多的臺南市謝姓男童,2023年10月被謝姓生母及陳姓生父送醫急救,但到院前死亡,院方懷疑男童遭凌虐致死報警後,父母均被起訴。其中,生母一審、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刑2年;生父則因是主要凌虐者,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重判18年後,臺南高分院26日判決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童疑似遭虐待,從2022年4月26日起,由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安置,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返回原生家庭,與謝女、陳男、姊姊共同居住在臺南市某平價飯店。

不料,謝女認爲男童不服管教,同住期間曾以綿繩持續捆綁男童雙手手腕4次、搧臉頰2次,還明知陳男也認爲男童不服管教,反覆持續對男童凌虐、傷害,不僅沒有積極阻止陳,反而縱容陳男反覆對男童施虐、傷害。

據查,陳男入睡前曾以綿繩持續捆綁男童雙手手腕,以蓮蓬頭水管插入其肛門並灌水,徒手捏生殖器,還徒手抓住領口,並將手連同男童伸至窗外,威脅要將男童丟下樓;甚至將男童帶到房間廁所以冷水衝淋、手掌擊打後腦勺、以橡皮筋對身體彈射、以熱熔膠條打男童手腳施虐,導致男童全身上下傷痕累累。

前年10月18日陳男趁謝女外出工作時,又以不詳方式重擊男童腹部,造成對方腹部鈍傷、肝臟損傷、胃破裂,胃內容物流出約500毫升,流至腹腔內造成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當晚陳男及謝女發現男童沒有反應,將他送醫急救,但仍宣告死亡。

一審發現,陳男長期家暴險捏死男童,且持續吸毒、妨礙社工訪視,以管教之名行虐待之實,經鑑定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加上此案已衝擊體制內社會安全網從業人員心理,認定陳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重判18年。陳男不服上訴,今天被臺南高分院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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