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鬧離婚!他用枕頭悶死5歲兒 狠父遭起訴
今年5月發生的5歲男童遭親父悶殺案,基隆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爲兇嫌簡男涉犯殺人罪,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並於11日移審。(張志康攝)
今年5月,基隆市發生一起親父因爲與妻子鬧離婚,竟趁親兒子午睡時,用枕頭將5歲的孩子活活悶死的案件。案發後兇嫌迅速落網,經檢察官復訊後羈押禁見迄今。基檢地檢署8日全案偵查終結,認定兇嫌簡男涉犯殺人罪,依《國民法官法》向基隆地院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11日移審。
檢警調查指出,簡男6年前與妻子結婚後未久,就有了個今年5歲的兒子。簡男案發前在基隆市政府環保局擔任機動隊司機。不過夫妻兩人近來失和分居,也在商談離婚事宜。
今年4月因爲兩人發生嚴重口角衝突,鬧到警方到場,便在警方協助下,向基隆地方法院申請一般保護令。在這段期間,兩人協議分居,孩子原則與簡妻同住,但簡男也得以在張女同意下,與簡童會面並短暫赴張男家共同生活。
孰料,簡男5月13日晚間從中山區張女家中接了簡童赴仁愛區住處,14日孩子在牀上睡午覺時,一人獨坐,認爲妻子張女一直堅持要與他離婚,但他不願,酒後愈想愈氣,認爲孩子也是夫妻感情失和的元兇,憤而拿起枕頭將親生兒子簡童活活悶死。
直到14日晚間9時張女發現,孩子還沒有到家,情急之下就趕赴仁愛區簡男住處查看,赫然發現孩子已經滿臉血漬躺倒在牀上,失去了生命跡象。便通報消防局緊急送醫急救,但已經回天乏術。
檢察官認爲,簡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1條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嫌,依《國民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提起公訴。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基隆分會獲報本件後即時派員協助家屬處理法律事宜,提供關懷服務,傾聽家屬心聲,亦陪伴被害人家屬完成相驗,後續將持續提供被害人家屬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