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10月大兒子哭鬧…狠父殘忍虐死男嬰 檢起訴從重論處
臺中市廖姓男子去年8月間不滿10月大兒子哭鬧,竟動手搧巴掌、抓大腿倒吊還將兒子塞進木箱等,造成兒子死亡,臺中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廖男。(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東區去年發生10月大男嬰猝死案,送醫卻發現其身上有大小不明淤青,檢警追查發現,廖姓父親因不滿男嬰哭泣,竟動手搧巴掌、抓男嬰大腿懸空倒吊,還將其塞入木箱,後返回房間睡覺,直到甘姓母親發現報案送醫仍不治。臺中地檢署今(15)日偵結,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廖男。
起訴書指出,廖男和甘女育有1女、1男,夫妻兩人去年6月離婚,2歲女兒和10月大男嬰與甘女共同生活。廖男與甘女爲替女兒慶生,約定好從8月20日起共同居住到9月上旬。不料8月22日凌晨1時多,廖男和甘女買完消夜返回租屋處,甘女先陪女童在房間休息,廖男則在客廳照顧男童。
大約4時多,男嬰哭鬧不止,廖男心生不耐,竟徒手打男嬰巴掌、抓握其大腿懸空倒吊,以及還將男嬰塞入木箱逼罰站等方式凌虐,造成男嬰右大腿有13乘8公分、左大腿和左膝各有9乘5公分、3.5乘3公分的皮下軟組織水腫,微血管瘀血。但廖男未因此停手,竟再徒手抓男嬰頭部猛力撞擊地板、牆壁,就回到房間呼呼大睡。甘女同日傍晚5點被發現男嬰在木箱內全身發黑,無呼吸心跳,報案將男嬰送醫,急救後仍因頭部外傷致顱內出血並有橫紋肌溶解而死亡。
臺中地檢署偵辦將近1年,待男嬰屍體鑑定報告送交專家分析,報告回函齊全才起訴。臺中地檢署認廖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以及對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等罪嫌,並建請從重以成年人對未滿7歲之兒童施以凌虐致死罪論處,全案預計由國民法官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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