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豐原私託爆拍打、拉扯虐童 受害幼童增至14人
臺中豐原私立託嬰中心陳姓女托育人員3月份涉對多名幼兒施暴,社會局長廖靜芝13日受訪表示,目前已掌握14人受害,持續擴大調查。(臺中市府提供)
臺中豐原1傢俬立託嬰中心陳姓女托育人員3月份涉對多名幼兒施暴,引發家長不捨。社會局長廖靜芝13日受訪表示,目前已掌握14人受害,持續擴大調查,將嚴查重罰絕不輕縱,也會追究託嬰中心管理疏失和延遲通報責任。
豐原區某託嬰中心已離職陳姓女托育人員,涉嫌在3月份任職期間,對多名幼兒有常態性的不恰當動作,包含惡意搖晃、拍打額頭、拉扯拖行等行爲,家長得知後炸鍋及不捨。
社會局長廖靜芝指出,社會局4月25日無預警稽查託嬰中心,該中心負責人告知1名托育人員對孩子有不當行爲,但距離案發日相隔近1個半月,該名人員已離職,稽查人員要求該中心立即通報,同時提供案發日前後共30天監視錄影畫面。
社會局指出,目前受害幼兒增加至14人,持續徹查受害幼兒人數,並主動聯繫家長說明案件處理程序,以及提供關心與協助,幼童狀況還算穩定,7人持續在該託嬰中心照顧,1人已停託。
社會局表示,該名托育人員涉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可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緩,並得公佈其姓名或名稱。至於託嬰中心有無延遲通報,社會局將一併追究,若查證屬實,可依《兒少權法》53條處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緩。另託嬰中心如涉及管理疏失,可依《兒少權法》第83條,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