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再爆虐童!幼兒園逼童下跪道歉、青蛙跳 至少10童受害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邱於軒踢爆,在林園區同一機構的幼兒園發生兒虐事件,她接獲家長陳情,有幼童遭捏打、逼青蛙跳,甚至還要下跪道歉,還有男主任「特別關照」女學生,抱女童坐大腿及要求親親,至少逾10童受害。對此,高雄市教育局已會同勞工局派員前往稽查啓動調查,並函請機構暫時停職涉案教保服務人員,將依規定嚴速辦理後續處置。
▲高雄再爆幼兒園逼童下跪道歉、青蛙跳。(圖/高雄市議員邱於軒提供)
▲家長控訴,幼兒園逼童下跪道歉、青蛙跳,至少10童受害。(圖/高雄市議員邱於軒提供)
來自林園區同機構的幼兒園家長出面陳情指出,該機構謝姓園長自詡他的園所是濁水溪以南最好的幼兒園,吸引了大批家長爭相將孩子送進這幾間「最優秀」、「最新」的非營利幼兒園,沒想到這卻是惡夢的開始。
這幾家幼兒園除了員工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與相對不對等的勞資關係,對幼童也多有不當對待。校內有員工多次目睹老師拉扯孩子身體部位、打孩子,甚至某男性主任只對「女學童」特別關照,常常將可愛的女童抱在大腿上、要女童親他一下。
▲幼童回家會突然下跪,家長一問才知幼兒園竟教下跪道歉。(圖/高雄市議員邱於軒提供)
另外,家長也痛訴,孩子突然會下跪道歉,一問才知道,如果在學校做錯事,不僅會被老師打,還會被帶進黑黑的小房間,造成孩童會情緒激動爆哭並有咬指甲情況。類似情況還有用戒尺恐嚇、捏臉頰打巴掌,初步至少10名幼童受害。
對此,高雄市教育局獲報後,已會同勞工局派員前往稽查,已請該教保服務機構及相關單位保存監視器畫面,啓動違法對待幼兒之調查程序,並函請機構暫時停職涉案教保服務人員,重申相關法規要求,並將依規定嚴速辦理後續處置。
教育局指出,若經查違法對待幼兒情形屬實,涉及對幼兒有身心虐待或其他不當行爲者,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0條及第50條規定,處以最高新臺幣60萬元罰鍰,並可處以解聘,最重處1年至4年,甚至終身不得再任職幼兒園。同時,機構亦可能依情節遭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並公佈行爲人及機構名稱。
教育局強調,對於任何不當對待幼兒之行爲,採取「零容忍」態度。 針對該機構另涉私下販售書籍及餐具予家長、違規實施分科教學及幼童車不當載送等情事,教育局除已寄發行政裁處先行通知外,並將加強無預警稽查頻率。相關違規可處負責人罰鍰如下:販售書籍及餐具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分科教學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幼童車違規載送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
▲▼高雄再爆虐童!教育局會同勞工局前往幼兒園稽查。(圖/高雄市議員邱於軒提供)
另對於詐領加班費、僞造文書等情事,教育局與勞工局已派員查察,必要時將移送地檢署偵辦。至於教保人員未依規定喂藥部分,教育局已重申機構應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1條規定訂定託藥措施,並確實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教育局稽查期間並發現其他違法情事,均已函送行政裁處書至機構,包括大班未配置足額教師部分,裁處負責人罰鍰6,000元;進用未具資格教保人員部分,裁處負責人6萬元、行爲人3萬元。
此外,如非營利法人於申辦非營利幼兒園期間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勞動基準法」或「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或涉及其他嚴重影響幼兒及教職員權益之情事,教育局將提報非營利幼兒園審議會審議,經通過後終止契約,並將該法人及其董(理)事長名單報請教育部公告。
教育局重申,將持續督導該機構儘速改善缺失,並深入查明違法對待幼兒案情,對任何傷害幼童身心之行爲絕不寬貸。同時,市府將審慎評估是否終止與相關非營利法人的契約,並視情況導入輔導與心理諮商等資源,全力維護幼兒安全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