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虐8童!豐原託嬰中心受虐幼童擴大至14名 家長急涌退費
臺中市豐原區某託嬰中心昨天傳出虐童案,受害幼童擴大到14名。(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臺中市豐原區某託嬰中心昨(12)日傳出虐童案,陳姓女保育員今年3月間暴力對待8名1到3歲幼童,經社會局追查,受害幼童擴大到14名,有報名託嬰家長見虐童風波,今天前往託嬰中心退費。
社會局接獲通報後,依法要求託嬰中心昨天晚上舉辦說明會,市議員陳清龍昨晚8時半到場關切,會議持續近3小時,受害家長情緒不滿,質疑託嬰中心察覺有受虐情形,後續通報、告知家長流程緩慢。
陳清龍說,虐童案受社會大衆關注,他要求市府積極查辦,儘快針對失職人員懲處,並將真相還原,給家長們一個交代。
有受害幼童阿嬤表示,她因爲信任保育員,也跟陳姓女保育員交情不錯,因而放心將1歲多孫子託付給託嬰中心,如今看到監視器畫面,發現孫子受到暴力對待,讓她心痛又不捨,要求託嬰中心給真相。
社會局長廖靜芝說,市府接獲通報啓動調查,針對陳姓女保育員3月19、20日不當對待的監視器畫面做調查,發現有8名幼童受害,由於陳直到3月底才離職,因此擴大調閱監視器時間,也發現另有6名幼童受害,後續也將擴大調查是否有更多幼童受害。
她表示,由於託嬰中心監視系統多達近20支監視器,調查需要一段時間,除昨天確定8名幼童已完成家庭訪視,另6名新發現的受害幼童,也將啓動訪訪,依法定流程此案件會在4個月內會完成調查。
目前根據監視器畫面,確認陳姓女保育員已涉及不當對待,將視嚴重情節,可依兒少權法最高處60萬元;託嬰中心屬於管理單位,若涉及管理疏失,也可依兒少權法處6至60萬元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並公佈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且終止準公共契約。
有已經報名託嬰中心的林姓家長,今天趕忙到託嬰中心辦理退費,他說,他老婆正在坐月子,小孩剛滿歲,原本要來這託嬰,但看到新聞報導才知有嚴重虐童案件,嚇得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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