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女足違法抽血換學分 衛福部:抽血應由校護、醫檢師執行

臺師大女足案中也非醫事人員抽血,衛福部表示,正確應由校護或是醫檢師執行。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師範大學去年發生女足教練要求選手配合研究抽血,不配合就威脅扣學分的離譜事件,其中更有非醫事人員違法抽血,數名立委今召開聯合記者會呼籲衛福部清查非醫事人員抽血一事。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指出,研究中的抽血並非醫療行爲,也不是醫療輔助行爲,但必須要由校護或是醫檢師執行。

師範大學爆出女足隊強迫隊員抽血違反研究倫理,且執行抽血並非醫事人員,臺師大目前已解除該名教練職務,不得再帶運動代表隊,並要求資料銷燬。另外,臺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就審查通過的研究計劃善盡監督及查覈,違反人體研究法,因此也對計劃主持人、共同主持人、臺師大行政裁罰。

根據法規,執行人體研究前,應該擬定計劃,並且要送倫理審查委員會(IRB),通過後纔可執行。該案管理屬於教育部權責,教育部責成學校調查,並做後續調查認定。

劉玉菁表示,研究中抽血不屬於醫療行爲,也不是醫療輔助行爲,是依據人體研究規範,依法研究中抽血執行者應爲學校校護或是醫檢師,並且執行內容方式必須列在審查計劃中,並審查中一併檢視,IRB後續也應該追蹤執行狀況。目前不確定該案件是否有經過IRB審查,還是審查後未依照審查通過內容執行,仍待教育部及校方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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