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稱「講幹話」被當共諜 替中共刺探法輪功資料判1年2月刑定讞
臺商薛楨純被控替中共官員向調查官刺探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父女的入出境資料,雖辯「習慣吹牛」,但臺北地院判他1年2月徒刑,上訴審、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再撤銷發回。更二審依修正前的國家安全法意圖危害社會安定未遂罪判1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被暱稱爲「便當碩士」的薛楨純,高中就讀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2002年自陸軍防空飛彈指揮部防空飛彈606羣667營下士階級除役,2017年考取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戰略與國際事務碩士在職專班。薛任職炬火數位科技公司,因經商而頻繁往返兩岸。
檢方起訴指控,中國國家安全部第四局官員「王總」與「小鄭」,負責對臺情搜任務,薛楨純2014年2月20日經友人引介至廣東省廣州市與他們餐敘,「王總」等詢問薛的身家背景後,認爲他可以協助取得情報,因此請薛引薦政府官員、執政黨民代、政黨幹部,也請他蒐集我國外交往來相關資訊。
檢方指出,薛在政大碩士在職專班修課時,結識賴姓調查官,他兩度利用同學聚餐,向賴詢問李洪志、李美歌的入出境資料,並且提及「大陸那邊需要情資,如果你提供的話,對方也會提供情資給你」。賴姓調查官懷疑薛被中國吸收,回報調查局本部,檢調立案搜索薛的公司、住處,訊後依違反國安法命薛以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2018年3月薛和賴的對話顯示,薛說「任何只要會危及到政府、會影響到中國的事情,不管是過去式、現在式或是未來式,他們都要知道。」還說「你對什麼有興趣,你想知道對岸什麼他們可以提供給你的」。臺北地院認爲薛曾就讀中正預校、當士官,卻罔顧國家栽培從事叛國活動,還辯自己「習慣吹牛」、「胡扯」,判他1年2月徒刑。
案件上訴高院時,高院改判無罪,薛楨純激動地說「終於還我清白了」,埋怨莫名其妙遭偵辦、「講幹話」竟被起訴,但高院表示薛的辯詞不可採信,是因檢方起訴證據有瑕疵才改判。
案件經纏訟,高院更二審認爲入出境資訊是公務上應秘密文書、我國嚴格管制的重要資訊,若任由大陸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關輕易取得特定人士入出境資料,恐危及個人居住遷徙自由、人身安全、隱私,動搖我國自由民主體制的基石,足以危害社會安定,判他1年2月徒刑。
最高法院認同更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臺商薛楨純被控替中共官員向調查官刺探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父女的入出境資料,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依修正前國家安全法意圖危害社會安定未遂罪判1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