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教練國小代課成狼師…對3少年多次猥褻妨害性自主 法院判6年
李姓跆拳道教練被控在臺南市一間國小擔任代課老師時,竟利用與一對兄弟檔及另一名男學生建立師生關係,取得信任後,分別對3人伸出狼爪,多次施以猥褻、妨害性自主及拍攝性影像等行爲;臺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0罪合併判他6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2012年9月至2016年1月曾在臺南市一間國小擔任代課老師,同時也是校外的跆拳道道館教練,他與三名男學生(化名爲A、B、C)都是師生關係;2013年間,他邀請就讀國中的A男到住處後,裸露身體套弄下體(俗稱打手槍),並要求A男脫褲一起。
之後李又在住處要求A男互相打手槍,再要求A男互相口交;2016年間,李又找上A男弟弟B男,在B男國小畢業的暑假期間,於游泳池徒手套弄B男下體,之後同樣邀請B男到他住處,爲B男打手槍以及口交。2019年間,又帶B男到高雄汽車旅館,撫摸其下體。
2019年間,李找上C男,在住處爲C男口交,並持手機拍攝幫C男打手槍影像;之後他再次爲C男口交,並要求C男插入他後門(俗稱肛交),再持手機拍攝幫C男打手槍影像,李更在跆拳道館徒手套弄C男下體,事後受害男學生與家長向校方檢舉,報警提告。
對於李的犯行,教育單位說明,李姓男代課老師2013年間對於未滿14歲的男學生猥褻行爲,經家長於2024年向學校檢舉後,校方依程序進行性平事件調查屬實,已完成不適任系統通報,管制李師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
法院認爲,李姓男子與A、B、C男爲師生關係,更曾與A、B男的母親熟識,竟利用本案發生時3名男學生年紀尚輕,對於性衝動的控制以及正確性觀念的建立均未臻成熟,犯下本案共計10次的犯行;對於男學生的成長有不良影響,行爲自應予相當之非難。
法院審酌,考量李有積極和解、賠償意願,惟最終僅與C男調解成立,A、B男則因無意願而未果等情,整體而言,犯後態度一般,未達良好程度;兼衡A、B、C男意見,以及李的素行、智識程度、家庭與經濟狀況,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刑6年。
李姓跆拳道教練竟利用與一對兄弟檔及另一名男學生建立師生關係,取得信任後,分別對3人伸出狼爪,多次施以猥褻、妨害性自主及拍攝性影像等行爲。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