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 恫嚇少女拍裸照 惡狼判4年半
趙姓男子在網路遊戲認識1名未成年少女,引誘及脅迫她自行拍攝裸照、影片傳給他,臺南地院審理後判應執行4年6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趙姓男子經由網路遊戲認識1名未滿18歲的少女,引誘少女拍攝全身裸照、影片傳給他,再恫嚇少女「妳就我的母狗,懂嗎?」要求傳更多照片,令少女心生恐懼而報警,臺南地院依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猥褻行爲性影像及脅迫自行拍性影像未遂等2罪,判趙男4年6月。可上訴。
檢警查出,趙男2023年7月23日透過網路遊戲認識被害少女,隨後他透過社羣軟體傳訊息,引誘少女拍裸照及影片傳給他,少女依趙男指示拍裸照及影片傳給趙男後,他轉而恫嚇少女要求傳更多。
趙男傳訊息恐嚇少女「妳就我的母狗,懂嗎?」、「妳不傳更多照片的話,我不保證不外流,自己想清楚,妳是我的母狗,想辦法讓我射」等語,以散佈少女裸照爲由,脅迫少女繼續傳送裸照、影片,使少女心生畏懼,拒絕趙男要求報警查辦。
趙男當庭辯稱,他沒有引誘少女自行拍攝猥褻裸照及影片,更沒有脅迫她,是少女自行主動傳送裸照,想和他成爲男女朋友。
法官審理後認爲,趙男對少女講「妳就我的母狗,懂嗎?」等語,均屬貶抑少女及威脅她,意欲逼使少女傳送更多性影像,趙男所爲對少女的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造成負面影響,所爲殊值非難。
判決指出,趙男僅坦承要求少女自行拍攝猥褻行爲的性影像,但否認引誘、脅迫等犯行,他已與少女達成和解,他犯下誘使少年自行拍攝猥褻行爲性影像及脅迫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等2罪,分別處3年4月及3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