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保全給錢誘騙少女拍裸照 恫嚇「抓去性虐」下場曝
新竹範姓保全結識未成年少女婷婷(化名),竟以給零用錢爲誘餌,2年多來連續8次將少女帶往汽車旅館拍攝裸露照,後來更強行猥褻並恫嚇少女若不配合,將抓去性虐待。新竹地院認定範男嚴重侵害少女身心健全發展,依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判決書指出,範男於2022年2月因工作緣故結識當時年僅17歲的婷婷。他利用開車載送的機會,連續4次將婷婷帶至摩鐵,以給付零用金爲代價,誘惑婷婷穿着情趣內衣,拍攝裸露上身與下體的照片。
範男食髓知味,另有2次在引誘婷婷拍攝裸照時,竟違反其意願,無視婷婷的拒絕與抵抗,強行以手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等部位,並同時照相、錄影。
範男在2023年2月和4月,竟改採恐嚇手段,恫稱婷婷如果不配合拍攝,「可能會被抓去性虐待」,藉此脅迫婷婷進行自慰、打手槍等行爲,並全程攝錄過程。
婷婷不堪長期威脅與侵害,鼓起勇氣報警。警方接獲報案後,持新竹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範男住所,扣得電腦主機、手機、硬碟、情趣用品、腳架等物證,查出範男引誘及強制猥褻少女的犯行。
法官認爲,範男明知婷婷未滿18歲,竟仍利用誘惑方式拍攝裸照,更爲了滿足一時的性慾,強行猥褻並照相錄影,嚴重危害婷婷的身心健全發展,甚值譴責,最後依引誘少年拍攝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以及對被害人照相、錄影犯強制猥褻罪,判刑犯男5年有期徒刑。
新竹範姓保全結識未成年少女婷婷(化名),竟以給零用錢爲誘餌,2年多來連續8次將少女帶往汽車旅館拍攝裸露照,後來更強行猥褻並恫嚇少女若不配合,將抓去性虐待。示意圖/本報資料照